賓士、奇瑞EQ商標糾紛終結:共用使用“EQ/eQ”品牌
7月14日,賓士發佈官方消息稱,戴姆勒集團與奇瑞汽車股份有限公司(下簡稱“奇瑞”)經協商一致,
經友好協商,戴姆勒今後使用“EQ”(E為大寫字母)為例的,以EQ為首的英文字母序列命名邏輯的產品命名及品牌名稱。另一方面,奇瑞將使用以eQ(e為小寫字母)為首的數位序列產品命名邏輯及品牌名稱,例如“eQ”及“eQ1”。與此同時,戴姆勒還將指定“EQ power”為旗下插電式混合動力產品命名,奇瑞還將採用“eQ TEC”為汽車電氣化系統命名。
此事要從去年賓士推出“EQ”電動品牌說起。賓士在2016年巴黎車展中正式對外公佈旗下全新純電動汽車子品牌——“EQ”,按照賓士當時透露的產品規劃,其首款純電動汽車將在2018年投產。而賓士商標申請日為2016年7月28日。
但在此前,奇瑞新能源2014年11月5日推出旗下純電動汽車——eQ。奇瑞eQ在2016年全國銷量達到1.6萬餘台,市場佔有率高達6.5%,擁有一定知名度和品牌影響力。
因此,
1、賓士“EQ”與“奇瑞eQ”構成相同或類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標,不符合《商標法》第30條的相關規定,應不予核准註冊。
2、賓士“EQ”與“奇瑞eQ”指定使用的商品構成相同或類似商品(電動汽車產品),極其容易導致消費者混淆和誤認,應當不予核准註冊。
3、戴姆勒為全球知名汽車公司,
最終,經過多月溝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