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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人無情無義,最終被滅了口,卻揭露宋江一大秘密

(燦爛海灘原創作品,嚴禁轉載)

前文提到了幾位水滸中的女性角色。雖說身世不同,結局各異,但從總體上看,她們基本屬於好人這一類型。有得持家有道,有的知恩必報,都是傳統型的女性。

本文要說的這位女性卻大不相同,無論站在哪個角度上看,都會被打上壞人的標籤。

這個人,叫做閻婆惜。

閻婆惜,芳齡十八,與父母一起從東京來到山東,靠賣唱耍令衛生。後來一家人流落到鄆城縣,閻公因病去世,母女倆沒錢安葬。做媒的王婆因此找到宋江,

希望這位大名鼎鼎的及時雨能發發善心。宋江倒也爽快,給了十兩銀子,不僅辦好了閻公的後事,母女的生活也有了著落。

為了報答宋江,閻婆主動提出將女兒閻婆惜典給宋江做外宅。此時的宋江尚未娶妻,加上王婆的極力撮合,

這婚事也就成了。不過,由於宋江不好女色,新鮮勁一過去,也就很少理會閻婆惜。如此一來,閻婆惜心中漸生不滿。

沒過多久,耐不住寂寞的閻婆惜便與宋江的同僚張文遠勾搭在了一起,私情也迅速在坊間流傳,連宋江都有耳聞。不過宋江的態度耐人尋味:“又不是我父母匹配的妻室,

他若無心戀我,我沒來由惹氣做甚麼? 我只不上門便了”,看來這綠帽子在宋江看來,即使帶上也沒什麼所謂。

宋江長期不歸,閻婆惜與張文遠更加地肆無忌憚。有一天宋江被閻婆遇上,終於將其拉回了家。而此時的閻婆惜已經已將宋江視為仇敵,

只是苦於抓不住宋江的把柄。

宋江一時疏忽,竟將劉唐的書信放在招文袋中長達一個多月而不加銷毀,終於被閻婆惜發現。閻婆惜大喜,提出了三個條件來要脅宋江。要宋江歸還典身文書,任從改嫁;家中的一切歸她所有;最後還要一百兩金子。

面對閻婆惜的要脅,宋江居然全都答應,只是提出變賣家私,抵償一百兩金子。閻婆惜卻認為宋江是糊弄自己,硬要“一手交錢,一手交貨!你快把來兩相交割”,不然的話就公堂上見。最終,宋江忍無可忍,終於將閻婆惜殺死,並因此被朝廷通緝,最後不得已上了梁山。

閻婆惜為人無情無義,可謂死有餘辜。不過,她臨死前說了一番話,卻揭露了宋江的一大秘密。宋江只不過是個小小押司,卻有用不完的金錢來扶危救困,這錢從哪裡來的呢?閻婆惜的話可謂一針見血:“公人見錢,如蠅子見血……做公人的,那個貓兒不吃腥?閻羅王面前,須沒放回的鬼”,可見宋江的錢大都來自於索賄、受賄,也非常不乾淨。

最後不得已上了梁山。

閻婆惜為人無情無義,可謂死有餘辜。不過,她臨死前說了一番話,卻揭露了宋江的一大秘密。宋江只不過是個小小押司,卻有用不完的金錢來扶危救困,這錢從哪裡來的呢?閻婆惜的話可謂一針見血:“公人見錢,如蠅子見血……做公人的,那個貓兒不吃腥?閻羅王面前,須沒放回的鬼”,可見宋江的錢大都來自於索賄、受賄,也非常不乾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