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哥買車找我借錢,我讓他寫個借條,我媽卻悄悄撕了
我們家是典型的重男輕女家庭,我哥比我大三歲。
我哥結婚了以後,沒有再買新房子,而是跟嫂子住在我們家原來的房子裡,和我爸媽住在一起,沒有分家。而我結婚了以後,因為嫁到了外地,就很少有時間回家了。說到底,我爸媽還是覺得,身邊的兒子是自家人,嫁出去的女兒就是外人了。
這些年來,我雖然回去的少,
其實我都理解,也從來不說什麼。給了爸媽的錢,他們想怎麼處置都行,只要他們自己高興就好。可是,我不能忍受的是,他們覺得我幫我哥就是理所當然。
今年,我哥準備買輛小車,準備找我家借十萬塊錢。我跟老公說了以後,他也沒反對。我把錢給我哥的時候,讓他寫了個欠條。
可沒想到,就吃了一頓飯的功夫,欠條就不見了。我以為自己弄丟了,正在找著,我媽出來說:“別找了,我給撕了,
我忙跟我媽解釋,說這就是個憑證,我不會催著他還錢。可我媽就說:那不就行了,還要欠條幹啥?我們又不會賴你的賬!
說實話,我真的很難受。我從外地坐幾個小時的車趕回來,跟娘家人吃頓飯,我不想因為這點小事搞得不高興。
我願意幫我哥,幫娘家人,可你們別覺得,我就該這樣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