煙臺:交警查套牌三菱吉普 竟查出了一把“槍”
套牌三菱吉普
魯網煙臺3月24日訊(記者 王豔 通訊員 高金武 曉東)23日,
3月23日下午3時許,市交警二大隊民警正在市區南大街與青年路路口執勤。這時,執勤民警的手台中突然傳出二大隊分控中心的指令,稱一輛牌號為魯B5AKXX的三菱越野車正沿南大街由西往東行駛,
“出示一下你的駕駛證、行駛證。” 民警向駕駛該車的男子示意道。該駕駛員見到民警先是一怔,然後不太情願地將證件交給了民警。隨後,民警將其帶至路口,對車輛進行檢查。
經民警比對該駕駛員出示的行駛證發現,
查獲的消防槍及槍頭
“這是消防槍,我見過的。”旁邊的民警說道。
檢查完畢後,民警將該駕駛員及車輛帶回到隊中落實駕駛員身份及車輛詳細資訊。
來到隊上,經民警詢問,該駕駛員李某說出了實情。李某稱,他車上掛的套牌是從網上買的,目的是為了逃避電子員警抓拍車輛違章。而至於車內的“手槍”,其實是一把消防槍,兩個粗管是槍頭,是他前不久從朋友處看到的,
民警向趕來的記者介紹,這把類似手槍的物品叫消防槍,在槍頭內安裝乾粉彈可用來滅火,但是它的功用可不只是滅火,也能夠發射催淚彈等彈藥用來射擊,如果安裝強力彈頭,甚至可以把人擊倒在地,造成渾身麻木,四肢無力,
“我們在對其處罰完交通違法行為後,將消防槍與駕駛員移交給轄區派出所,由他們依法進行下一步處理。”民警告訴記者。
依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關規定,李某因使用其他車輛號牌的違法行為,被處以2000元罰款,記扣駕駛證12分的處罰,他所駕駛的車輛也被依法查扣。
目前,該案件正在進一步調查處理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