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煙臺:交警查套牌三菱吉普時竟查出了一把“槍”

23日,市交警二大隊借助電子員警,在市區查處了一輛涉嫌套牌的三菱吉普車,民警在檢查中,還在車內發現了一把消防槍和槍頭若干,在依法處理完交通違法行為後,民警將該駕駛員及消防槍交於轄區派出所做進一步處理。

3月23日下午3時許,市交警二大隊民警正在市區南大街與青年路路口執勤,這時,執勤民警的手台中突然傳出二大隊分控中心的指令,稱一輛牌號為魯B5AKXX的三菱越野車正沿南大街由西往東行駛,該車號牌涉嫌套牌,

要求崗上民警予以攔截。接到指令,路口民警迅速布控,在距路口約50米的距離將等候信號燈的該車攔截。

“出示一下你的駕駛證、行駛證。” 民警向駕駛該車的男子示意道。該駕駛員見到民警先是一怔,然後不太情願的將證件交給了民警。隨後,民警將其帶至路口,對車輛進行檢查。經民警比對該駕駛員出示的行駛證發現,該行駛證上登記的車輛號牌與該車所懸掛的號牌不符,

經分控中心網上查詢,該車確實涉嫌套牌無疑。隨後,在對車輛的檢查中,民警在車內又發現了類似“手槍”的物品和兩個類似槍頭的粗管,經仔細檢查,民警在該“手槍”上發現了幾個小字:“中國消防”。“這是消防槍,我見過的。”旁邊的民警說道。

檢查完畢後,民警將該駕駛員及車輛帶回到隊中落實駕駛員身份及車輛詳細資訊。

來到隊上,經民警詢問,該駕駛員李某說出了實情。

李某稱,他車上掛的套牌是從網上買的,目的是為了逃避電子員警抓拍車輛違章。而至於車內的“手槍”,其實是一把消防槍,兩個粗管是槍頭,是他前不久從朋友處看到的,覺得好玩,就借了來,是想在其他朋友面前炫耀一下。“其實我一次都沒用過,只是覺得有點像手槍,拿著好玩又威風。”李某解釋道。

民警向趕來的記者介紹,這把類似手槍的物品叫消防槍,在槍頭內安裝乾粉彈可用來滅火,

但是它的功用可不只是滅火,也能夠發射催淚彈等彈藥用來射擊,如果安裝強力彈頭,甚至可以把人擊倒在地,造成渾身麻木,四肢無力,15-20分鐘喪失攻擊或反抗能力的效果。 因此,它的威力絕不容小覷。

“我們在對其處罰完交通違法行為後,將消防槍與駕駛員移交給轄區派出所,由他們依法進行下一步處理。”民警告訴記者。

依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關規定,

李某因使用其他車輛號牌的違法行為,被處以2000元罰款,記扣駕駛證12分的處罰,他所駕駛的車輛也被依法查扣。

目前,該案件正在進一步調查處理當中。

責任編輯:趙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