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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殺千刀”和“騎木驢”這兩種刑罰到底哪種更恐怖?

文/主任

看過水滸的都知道,金蓮和巧雲都給自己的老公披上了一片呼倫貝爾大草原,

搞得人盡皆知,而宋江大哥也不走運,被閻婆惜把腦袋也塗刷了一遍,最倒楣的是大財主盧俊義,這個武功超群,財力無敵,影響力巨大的大咖,竟然被自己管家給塗綠了腦袋。

當然,無論是二潘還是盧夫人還是閻婆惜,都沒有得到好下場,雖然千古留名,但卻是臭名遠揚,不是被小叔子剝衣服掏了心,就是被老公開膛破肚,或者一刀割了。

可以說,這是用生命在偷☆禁☆情。

但是,最倒楣的不是他們,最倒楣的反而是王婆。

為什麼這麼說,因為按照當時的法律,如果已婚婦女背叛自己老公,是要被處以騎木驢的。騎木驢三個字,看起來好像稀鬆平常,甚至看到這三個字還能想到王菲的一首歌叫《旋木》,其中有句歌詞顯得特別浪漫:賓士的木馬讓你忘了傷,在這個供應歡笑的天堂。我的天,這是王菲的天堂,而絕對不是騎木馬的感覺。

放在宋朝,如果婦女同志們知道自己要被處以騎木馬,估計當時就會自盡,沒有機會創造機會也會自盡。因為那玩意實在是太殘忍,太殘酷,太不人道了。

水滸中對王婆騎木馬的情況有過描述,雖然不詳細,但是也足夠驚心動魄。書上寫道:大牢裡取出王婆,當廳聽命。讀了朝廷明降,寫了犯由牌,畫了伏狀,便把這婆子推上木驢,四道長釘,三條綁索,東平府尹判了一個"剮"字,

擁出長街。兩聲破鼓響,一棒碎鑼鳴,犯由前引,混棍後催,兩把尖刀舉,一朵紙花搖,帶去東平府市心裡,吃了一剮。

主任在之前的文章中寫過,木馬不溫柔,木馬很殘忍,木馬是一種洞穿利器,不要人命,但遠超要人命的痛苦。

而在宋朝,還有一種刑罰就是“殺千刀”,也就是今天還經常有人用來罵人的話,可見這種刑罰也是惡毒至極。

什麼叫殺千刀呢,其實通熟易懂一點就是千刀萬剮,

這個不是形容詞,確實是劊子手要在執行時,用刀子在人身上剮一千刀,直到疼痛而死。按宋朝的律法規定,如果有人犯罪被處以這個刑罰,那麼劊子手就必須拿出渾身解數,在犯人身上剮上一千刀,而且還確保犯人不能中途掛了,或者流血而亡,更不可理喻的是,如果劊子手一時失手,或者犯人抵抗力差,從而沒有達到這個數字,劊子手就要受到懲罰。而有史以來剮刑的最高紀錄是一萬多刀。

所以說,別犯罪,被落到權貴手裡,也被招惹他們,在任何朝代,他們幹好事不一定行,但是要整人,做壞事,那絕對是一等一高手。

(圖片來自網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