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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戰後這個東南亞小國率先找日本索賠,一次不夠要了第二次!

日本在二次世界大戰中,對人類做犯下了滔天罪行,至今受害國人切齒。二戰結束後,作為戰敗國的日本,本應該一一賠償各國損失,但在美國的作梗下,美國單獨與日簽訂了《三藩市合約》,

宣佈放棄向日本索取戰爭賠款,在美國的主導下,中國、英國、蘇聯、荷蘭、澳大利亞、印度等6國也先後放棄了日本的戰爭賠款。

但東南亞的緬甸卻不同意,堅決對日本進行戰爭索賠。緬甸國土面積有67萬平方公里,二戰時人口只有2000多萬。二戰前曾是英國的殖民地。1942年,緬甸遭到日本侵佔,直到1945年日本宣佈投降。日本總共佔領了緬甸3年時間。

日本投降後,緬甸重新被英國控制。隨後,緬甸發起獨立運動。1948年1月4日,緬甸正式脫離英聯邦宣佈獨立。此後,緬甸就對日本展開了“索賠”行動。1954年8月,緬甸外長吳覺迎率領一個代表團來到日本,專門就“戰爭賠款問題”與日本展開談判。開始,日本沒有把這支緬甸代表團放在眼裡。可是,談判開始後,

緬甸代表團表現出的那種咄咄逼人的氣勢,完全將日本談判代表壓倒。

日本無計可施,只好“投降”。3個月後,日本和緬甸打成了一份協議。按照這份協定,日本要在10年內向緬甸提供2億美元的貨物和勞務的實際賠償。這是東南亞國家中,第一個成功向日本索取到戰爭賠款的國家。緬甸代表團凱旋而歸。

但到了1959年,緬甸嫌日本的賠款額太少,再次找到日本,要求再賠償2億美元。日本扛了2年後頂不住,從4000萬漲到7500萬,緬甸就是不鬆口,磐石般的毅力一直堅持到1963年,日本終於同意向緬再賠款1.5億美元,並提供3000萬美元的貸款。緬甸這才勉強答應。

日本人肯定沒想到,當初熱烈歡迎日本佔領,並於1942年組織獨立軍,協助日軍擊敗英軍及中國遠征軍的緬甸,

戰後索賠起來一點都不手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