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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戰後這個東南亞小國率先找日本索賠,一次不夠要了第二次!

日本在二次世界大戰中, 對人類做犯下了滔天罪行, 至今受害國人切齒。 二戰結束後, 作為戰敗國的日本, 本應該一一賠償各國損失, 但在美國的作梗下, 美國單獨與日簽訂了《三藩市合約》, 宣佈放棄向日本索取戰爭賠款, 在美國的主導下, 中國、英國、蘇聯、荷蘭、澳大利亞、印度等6國也先後放棄了日本的戰爭賠款。

但東南亞的緬甸卻不同意, 堅決對日本進行戰爭索賠。 緬甸國土面積有67萬平方公里, 二戰時人口只有2000多萬。 二戰前曾是英國的殖民地。 1942年, 緬甸遭到日本侵佔, 直到1945年日本宣佈投降。 日本總共佔領了緬甸3年時間。

日本投降後, 緬甸重新被英國控制。 隨後, 緬甸發起獨立運動。 1948年1月4日, 緬甸正式脫離英聯邦宣佈獨立。 此後, 緬甸就對日本展開了“索賠”行動。 1954年8月, 緬甸外長吳覺迎率領一個代表團來到日本, 專門就“戰爭賠款問題”與日本展開談判。 開始,

日本沒有把這支緬甸代表團放在眼裡。 可是, 談判開始後, 緬甸代表團表現出的那種咄咄逼人的氣勢, 完全將日本談判代表壓倒。

日本無計可施, 只好“投降”。 3個月後, 日本和緬甸打成了一份協議。 按照這份協定, 日本要在10年內向緬甸提供2億美元的貨物和勞務的實際賠償。 這是東南亞國家中, 第一個成功向日本索取到戰爭賠款的國家。 緬甸代表團凱旋而歸。

但到了1959年, 緬甸嫌日本的賠款額太少, 再次找到日本, 要求再賠償2億美元。 日本扛了2年後頂不住, 從4000萬漲到7500萬, 緬甸就是不鬆口, 磐石般的毅力一直堅持到1963年, 日本終於同意向緬再賠款1.5億美元, 並提供3000萬美元的貸款。 緬甸這才勉強答應。

日本人肯定沒想到, 當初熱烈歡迎日本佔領, 並於1942年組織獨立軍, 協助日軍擊敗英軍及中國遠征軍的緬甸, 戰後索賠起來一點都不手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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