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法」為什麼“轉彎讓直行”直行負全責?《交通法》來解答!
交通法中有這樣一句話總結那就是“轉彎讓直行”,
雖然這句話說明瞭轉彎應該讓直行,但是有的時候卻是直行的車要負全責,這是為什麼呢?
那是因為還要遵守這幾句話!
1、燈頭讓燈尾
其實很簡單,並不時所有的情況下都是轉彎讓直行的,舉例來說,這一輪的綠燈結束了,你的車是最後一輛通行轉彎的車,
2、輔路讓主路
為什麼有主路和輔路的說法,其實就說明了這兩個道路的重要性,當然是主路比較重要,所以很多時候基本都是輔路也要給主路讓行的。
3、有讓的標誌
遇到有“讓”的標誌的地方不管是往哪裡走,都必須要禮讓別的車!所以這個地方也要記住,
在這裡還要記住幾個原則:
轉彎讓直行原則,不管主線支線必須讓;
讓右原則,沒有交通信號燈右側先行;
變道車讓原車道;
斑馬線機動車需讓人;
還要記住在路口有人通行的時候,車輛必須讓人!
來源丨福建司法
編輯 | 福建《政務新媒體》採編中心 檸檬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