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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轉彎讓直行”直行負全責?

1.燈頭讓燈尾

簡單說,就是上一輪信號放行的車,在黃燈亮起時進入路口轉彎的車輛,本輪信號方形的車輛應當讓行。

因為在黃燈亮的同時,已經駛出去的車輛是不算闖紅燈的。

假使作為“燈頭”的你不小心撞了“燈尾”的車輛,就算是綠燈通行的情況,你也得負全責。

2.輔路讓行主路

正因為車流量大才成為主路,主路為幹線,輔路為支線,支線車讓幹線車。

一般主路車道較多,車速較快,所以輔路車要讓主路車先行。

即是輔路車輛是直行狀態,

也萬萬不可搶行,若堅持搶行,一旦發生碰撞,輔路車輛可是負全責的。

3.有“讓”標誌

反正遇到“讓”行標誌的路口,就安分給其他路口併入或轉彎的車輛讓行就對了,否則就是全責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