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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部將立法明確“租購同權”,租房孩子也能就近上名校嗎?

租房人子女也能就近入學了?

最近一段時間以來,

“租購同權”成為熱點話題。先是廣州市印發《廣州市加快發展住房租賃市場工作方案》提出,賦予符合條件的承租人子女享有就近入學等公共服務權益。隨後,中山、瀋陽等城市也明確跟進“租購同權”。

接著,近日,住建部有關負責人說,將通過立法,明確租賃當事人的權利義務,保障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建立穩定租期和租金等方面的制度,逐步使租房居民在基本公共服務方面與買方居民享有同等待遇。

那麼“租購同權”的來臨,到底能否解決孩子入學問題?“租購同權”立法的目的又是啥?

租房也能上名校?“租購同權”並非新政,優質學區仍難進

“租購同權”提出,人們最關心的無疑是子女入學問題。

目前,在一些大城市,重點學校一般都會要求戶籍和房產證明,

有的甚至還有孩子落戶時間、父母戶籍、父母工作地點等苛刻條件。為了不讓孩子輸在起跑線上,很多家長只能無條件接受,硬著頭皮買房…….

這就產生了一個奇怪的局面,上海金融與法律研究院研究員劉遠舉在澎湃新聞發文指出,家長想要獲得更好的教育資源,卻要支付巨額資金給與教育資源毫無關係的一個房東,真正的教育資源提供者與創造者——老師與學校,

反而得不到應得的激勵。顯然,這不是一個好的支付機制。更嚴重的是,有錢的家長,可以花五六百萬購買學區房,幾年之後,再把房產賣掉賺錢。這就意味著家長根本沒有因子女享受到更好的公立教育資源支付金錢,反而從中獲利。這既不是起點公平的人人均等,也不是弱者獲得更多的結果公平。

“租購同權”確立後,給了無力購買學區房的人一絲絲信心,長期來看有著學區房剛需的購買者將會減少。

但也要清晰地認識到,目前“租購同權”上“名校”難度其實很大。

事實上,“租購同權”並非新政,比如廣州的政策,此前在該市的部分區域已經有過類似嘗試,這次只是將其推廣到全市。再比如,在北京市的非熱點學區,

外地戶籍通過租房具備了“五證”後,也是可以上學的。

偉業我愛我家集團市場研究院總監孔丹在接受《法治週末》採訪表示,在中國大部分城市,按現在的規定來說,租房是可以享受優質學區教育的。“為什麼現實中租戶享受不了優質學區教育?因為現實中入學是有順位的,第一順位是戶房合一的,其次是有房的,第三才是租房的。由於教育資源不均衡,導致很難有剩下的優質教育資源配置給租房人群。”

中原地產首席分析師張大偉也表示,“在北京西城、海澱、東城等熱點學區,一般只能保證房戶合一的第一順位入學,很多監護人非房主的三代都需要調劑。”

另據相關媒體報導,這一舉措幾年前就在深圳、上海、天津、長沙等城市執行,非本地戶籍子女都可在當地上學,但同樣要積分排隊。

另外,以廣州的最新政策為例,首先,能享受“租購同權”的,就不是一般的外地戶籍家庭,而是“具有本市戶籍的適齡兒童少年、人才綠卡持有人子女等政策性照顧借讀生、符合市及所在區積分入學安排學位條件的來穗人員隨遷子女”。也就是說,不符合上述條件初來乍到的外地戶籍家庭,趕在入學登記之前,突擊租房,並不能跟買了房的同權。

其次,這一政策的下半句是:符合上述條件,且其監護人在本市無自有產權住房,以監護人租賃房屋所在地作為唯一居住地且房屋租賃合同經登記備案的,可安排到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就讀。也就是說,這個政策並不是普惠制的,享受租購同權的僅是廣州市的無房戶。

在廣州鏈家研究院院長周峰看來,廣州的名校入學指標“僧多粥少”,廣州市的越秀等老區的教育資源本就緊張,所以一開始就全市統一來實行“租購同權”的可能性不大,最有可能的做法是各區分開執行。

孔丹也在接受《法治週末》採訪時指出,實現教育領域的“租購同權”的前提是教育資源均衡,如果教育資源平衡,或增加教育資源的問題不解決,即使推動“租購同權”,租房人仍然很難享受到優質教育。

另有專家指出,如果在教育資源不平等的基礎上,僅僅改變了分配方式,租房就能享受優質學區的話,會使得這種教育資源不均衡變得更加突出。

租金是不是要漲了?怎麼漲、漲多少這些都應有規範

很多租房一族看到這則消息的第一反應是:學區房的租金是不是又要漲了?另外,這對房價將造成怎樣的影響?

“租購同權或會導致學區房租賃需求爆發,”有專家擔心,原本一線城市的學區房學位就十分緊張,業主子女都不一定能滿足入學需求,如果承租人再加進來,學區房租金將有上漲動力。

“新政策將改變人們對購房需求的方向。”對此,廣東中原房地產項目部總經理黃韜表示,但是租賃市場的回報率較低,投資客對於學區房租賃市場的熱情有限,所以學區房的租金總的趨勢會上漲,但需要一個長期的過程。

有專家指出,“租購同權”對穩定房價有不可忽視的作用。其中學區房的價格在短期內或將保持堅挺,但從長遠來看,學區房的價格可能會逐漸回落。但也有專家指出,學區房價格過高的問題,核心癥結在於優質教育資源供給不足,使得學區成為稀缺資源,寄望於“租購同權”解決學區房的房價問題是不現實的。

其實,目前租房市場最明顯的兩個問題是租期不穩定和租金不穩定,“租金漲不怕,最怕的是毫無理由、不按約定地漲價。”孔丹提到,在德國、日本等國家,相關法律都有很明確的漲價規定,大概怎麼漲,漲多少,這些未來我國都應有規範。

“租購同權”為何立法?讓老百姓“住有所居”

事實上,租金上漲不是“租購同權”的題中之義,子女入學問題也只是“租購同權”的一小部分。

“租售同權”的核心要義是為了使具有很強流動性、租賃關係不穩定“新市民”,即流動人口和大學生能更方便地辦理居住證、不被房東隨便驅趕、不被隨便漲租金等,以使他們可以在城市立足,並最通過自身努力最終留在城市。

想想看,在北上深一線城市,有很多懷揣夢想的北漂、滬飄,一旦租房確權,那麼對於人才的吸納將是顛覆性的影響。

而“租購同權”更宏大的關鍵字其實是:“租房市場多元”和“租房市場規範化”。

相比房屋買賣,我國住房租賃市場的發展較為滯後。據初步統計,我國規模化住房租賃企業市場份額只占2%左右,相較於發達國家成熟市場20%—30%的比例,差距非常大。

有媒體指出,這裡既有地方出於促進經濟發展的考慮,也有“解決住房就得買房”等傳統觀念的束縛。長期以來,我國租房市場不規範,存在大量“黑仲介”、二房東、“霸王條款”等現象,這也是大多數人選擇買房的重要原因。

從世界範圍來看,但凡租賃市場成熟規範的國家,如德國、日本、美國等,不僅重視租賃市場規制、租賃雙方權利義務平衡,還要大規模增加適租型的房屋供應,特別是公租房、社會租賃房。

而從我國治理層面來看,無論是今年5月住建部公佈的《住房租賃和銷售管理條例(徵求意見稿)》,還是住建部等9部門近日聯合發文,選取了廣州、深圳、南京等12個城市作為首批開展住房租賃試點,國家連續出臺政策,既是為了給老百姓租房創造良好的社會軟環境,同時也在客觀上為房地產企業轉型升級提供了一個新的機遇期。

培育和發展住房租賃市場,是我國深化住房制度改革的一項重要舉措,而住房制度改革的目標是讓老百姓“住有所居”。

《中國之聲》發表文章指出,在一個十幾億人口的大國,人人都買得起房子或家家都擁有房產,顯然不現實。唯有實行“購租並舉”,才能逐步實現“住有所居”,這在全世界任何一個國家都不例外。

(稿件轉自:新華社、澎湃新聞、法治週末、觀察者網、中新網、中國之聲、上海證券報、央視財經等)

中原地產首席分析師張大偉也表示,“在北京西城、海澱、東城等熱點學區,一般只能保證房戶合一的第一順位入學,很多監護人非房主的三代都需要調劑。”

另據相關媒體報導,這一舉措幾年前就在深圳、上海、天津、長沙等城市執行,非本地戶籍子女都可在當地上學,但同樣要積分排隊。

另外,以廣州的最新政策為例,首先,能享受“租購同權”的,就不是一般的外地戶籍家庭,而是“具有本市戶籍的適齡兒童少年、人才綠卡持有人子女等政策性照顧借讀生、符合市及所在區積分入學安排學位條件的來穗人員隨遷子女”。也就是說,不符合上述條件初來乍到的外地戶籍家庭,趕在入學登記之前,突擊租房,並不能跟買了房的同權。

其次,這一政策的下半句是:符合上述條件,且其監護人在本市無自有產權住房,以監護人租賃房屋所在地作為唯一居住地且房屋租賃合同經登記備案的,可安排到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就讀。也就是說,這個政策並不是普惠制的,享受租購同權的僅是廣州市的無房戶。

在廣州鏈家研究院院長周峰看來,廣州的名校入學指標“僧多粥少”,廣州市的越秀等老區的教育資源本就緊張,所以一開始就全市統一來實行“租購同權”的可能性不大,最有可能的做法是各區分開執行。

孔丹也在接受《法治週末》採訪時指出,實現教育領域的“租購同權”的前提是教育資源均衡,如果教育資源平衡,或增加教育資源的問題不解決,即使推動“租購同權”,租房人仍然很難享受到優質教育。

另有專家指出,如果在教育資源不平等的基礎上,僅僅改變了分配方式,租房就能享受優質學區的話,會使得這種教育資源不均衡變得更加突出。

租金是不是要漲了?怎麼漲、漲多少這些都應有規範

很多租房一族看到這則消息的第一反應是:學區房的租金是不是又要漲了?另外,這對房價將造成怎樣的影響?

“租購同權或會導致學區房租賃需求爆發,”有專家擔心,原本一線城市的學區房學位就十分緊張,業主子女都不一定能滿足入學需求,如果承租人再加進來,學區房租金將有上漲動力。

“新政策將改變人們對購房需求的方向。”對此,廣東中原房地產項目部總經理黃韜表示,但是租賃市場的回報率較低,投資客對於學區房租賃市場的熱情有限,所以學區房的租金總的趨勢會上漲,但需要一個長期的過程。

有專家指出,“租購同權”對穩定房價有不可忽視的作用。其中學區房的價格在短期內或將保持堅挺,但從長遠來看,學區房的價格可能會逐漸回落。但也有專家指出,學區房價格過高的問題,核心癥結在於優質教育資源供給不足,使得學區成為稀缺資源,寄望於“租購同權”解決學區房的房價問題是不現實的。

其實,目前租房市場最明顯的兩個問題是租期不穩定和租金不穩定,“租金漲不怕,最怕的是毫無理由、不按約定地漲價。”孔丹提到,在德國、日本等國家,相關法律都有很明確的漲價規定,大概怎麼漲,漲多少,這些未來我國都應有規範。

“租購同權”為何立法?讓老百姓“住有所居”

事實上,租金上漲不是“租購同權”的題中之義,子女入學問題也只是“租購同權”的一小部分。

“租售同權”的核心要義是為了使具有很強流動性、租賃關係不穩定“新市民”,即流動人口和大學生能更方便地辦理居住證、不被房東隨便驅趕、不被隨便漲租金等,以使他們可以在城市立足,並最通過自身努力最終留在城市。

想想看,在北上深一線城市,有很多懷揣夢想的北漂、滬飄,一旦租房確權,那麼對於人才的吸納將是顛覆性的影響。

而“租購同權”更宏大的關鍵字其實是:“租房市場多元”和“租房市場規範化”。

相比房屋買賣,我國住房租賃市場的發展較為滯後。據初步統計,我國規模化住房租賃企業市場份額只占2%左右,相較於發達國家成熟市場20%—30%的比例,差距非常大。

有媒體指出,這裡既有地方出於促進經濟發展的考慮,也有“解決住房就得買房”等傳統觀念的束縛。長期以來,我國租房市場不規範,存在大量“黑仲介”、二房東、“霸王條款”等現象,這也是大多數人選擇買房的重要原因。

從世界範圍來看,但凡租賃市場成熟規範的國家,如德國、日本、美國等,不僅重視租賃市場規制、租賃雙方權利義務平衡,還要大規模增加適租型的房屋供應,特別是公租房、社會租賃房。

而從我國治理層面來看,無論是今年5月住建部公佈的《住房租賃和銷售管理條例(徵求意見稿)》,還是住建部等9部門近日聯合發文,選取了廣州、深圳、南京等12個城市作為首批開展住房租賃試點,國家連續出臺政策,既是為了給老百姓租房創造良好的社會軟環境,同時也在客觀上為房地產企業轉型升級提供了一個新的機遇期。

培育和發展住房租賃市場,是我國深化住房制度改革的一項重要舉措,而住房制度改革的目標是讓老百姓“住有所居”。

《中國之聲》發表文章指出,在一個十幾億人口的大國,人人都買得起房子或家家都擁有房產,顯然不現實。唯有實行“購租並舉”,才能逐步實現“住有所居”,這在全世界任何一個國家都不例外。

(稿件轉自:新華社、澎湃新聞、法治週末、觀察者網、中新網、中國之聲、上海證券報、央視財經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