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名紅通”1號人員楊秀珠貪污、受賄一審開庭
7月28日,浙江省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了“百名紅通”1號人員楊秀珠貪污、受賄一案。
杭州市人民檢察院指控:1996年至1997年期間,被告人楊秀珠利用擔任溫州鐵路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董事長、溫州市副市長等職務上的便利,以非法佔有為目的,侵吞公款共計人民幣1904.5155萬元;1994年至1998年期間,楊秀珠利用擔任溫州市市長助理、副市長等職務上的便利,
庭審中,檢察機關出示了相關證據,楊秀珠及其辯護人進行了質證,控辯雙方充分發表了意見,楊秀珠進行了最後陳述,當庭表示認罪悔罪。
全國人大代表,杭州市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新聞記者及社會各界群眾約五十人旁聽了庭審。
最後法庭宣佈休庭,擇期宣判。(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王方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