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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名紅通”1號人員楊秀珠貪污、受賄一審開庭

7月28日, 浙江省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了“百名紅通”1號人員楊秀珠貪污、受賄一案。 杭州市人民檢察院派員出庭支持公訴,

被告人楊秀珠及其辯護人到庭參加訴訟。

杭州市人民檢察院指控:1996年至1997年期間, 被告人楊秀珠利用擔任溫州鐵路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董事長、溫州市副市長等職務上的便利, 以非法佔有為目的, 侵吞公款共計人民幣1904.5155萬元;1994年至1998年期間, 楊秀珠利用擔任溫州市市長助理、副市長等職務上的便利, 在土地開發、專案推進、建築面積增加、配套費減免等事項上為他人謀取利益, 收受他人各種現金、轉帳錢款共計折合人民幣735.43萬元。 2003年4月20日, 楊秀珠潛逃國外。 2016年11月16日, 楊秀珠主動回國投案, 並如實供述了自己的罪行。 綜上, 杭州市人民檢察院提請以貪污罪、受賄罪追究楊秀珠的刑事責任。

庭審中, 檢察機關出示了相關證據, 楊秀珠及其辯護人進行了質證, 控辯雙方充分發表了意見, 楊秀珠進行了最後陳述, 當庭表示認罪悔罪。

全國人大代表, 杭州市人大代表、政協委員, 新聞記者及社會各界群眾約五十人旁聽了庭審。

最後法庭宣佈休庭, 擇期宣判。 (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王方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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