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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名紅通”1號楊秀珠案開庭 侵吞公款近2000萬

2017年7月28日,浙江省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了“百名紅通”1號人員楊秀珠貪污、受賄一案。

杭州市人民檢察院派員出庭支持公訴,被告人楊秀珠及其辯護人到庭參加訴訟。

杭州市人民檢察院指控:1996年至1997年期間,被告人楊秀珠利用擔任溫州鐵路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董事長、溫州市副市長等職務上的便利,以非法佔有為目的,侵吞公款共計人民幣1904.5155萬元;1994年至1998年期間,楊秀珠利用擔任溫州市市長助理、副市長等職務上的便利,

在土地開發、專案推進、建築面積增加、配套費減免等事項上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他人各種現金、轉帳錢款共計折合人民幣735.43萬元。2003年4月20日,楊秀珠潛逃國外。2016年11月16日,楊秀珠主動回國投案,並如實供述了自己的罪行。綜上,杭州市人民檢察院提請以貪污罪、受賄罪追究楊秀珠的刑事責任。

庭審中,檢察機關出示了相關證據,楊秀珠及其辯護人進行了質證,控辯雙方充分發表了意見,楊秀珠進行了最後陳述,當庭表示認罪悔罪。

全國人大代表,杭州市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新聞記者及社會各界群眾約五十人旁聽了庭審。

最後法庭宣佈休庭,擇期宣判。

頭號女巨貪楊秀珠的逃亡路線

2003年4月20日,當時任浙江省建設廳副廳長的楊秀珠經新加坡出逃美國,

開始了她12年的逃亡。據溫州市紀委2004年的通報,楊秀珠已被查清的涉案金額為2.532億元。

楊秀珠的第一站是新加坡。新華社前駐新加坡記者陳濟朋說,新加坡華人多、沒有語言障礙,在這裡,楊秀珠可能認為自己能很好地隱匿身份,是個進可攻、退可守的優良“跳板”。

然而媒體報導稱,楊秀珠一到新加坡即受到黑社會敲詐。她通過自己在新加坡的親友買了前往美國的機票,

抵新數日後即逃離。

媒體報導稱,楊秀珠通過親戚在紐約利用贓款購買房產,逃到美國後在紐約做起了“包租婆”。但2003年6月,當中國政府向全世界發出紅色通緝令後,楊秀珠幾度輾轉,再次出逃,第三站選擇了荷蘭。據報導,楊秀珠逃到荷蘭後,最後藏身於鹿特丹市一個陰暗潮濕的地下室裡惶惶不可終日。被捕前,她時常一個人絕望地哭泣。當2005年5月荷蘭員警對其實施拘捕後,

她的情緒反而平靜下來。

中紀委國際合作局日前表示,楊秀珠在荷蘭請求政治避難遭到拒絕,在即將被遣返中國前夕,於2014年5月逃離了荷蘭的拘禁。逃離荷蘭後,楊秀珠從加拿大坐火車入境美國。中國通過雙邊的執法合作聯絡小組向美方提供了相關資訊。美國於去年6月將她拘押。

2016年11月16日,在中央反腐敗協調小組國際追逃追贓工作辦公室的統籌協調下,經中央有關部門和浙江省追逃辦密切協作,潛逃海外13年之久的“百名紅通人員”頭號嫌犯楊秀珠回國投案自首。

(騰訊新聞)

經中央有關部門和浙江省追逃辦密切協作,潛逃海外13年之久的“百名紅通人員”頭號嫌犯楊秀珠回國投案自首。

(騰訊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