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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保自燃險自燃了能賠嗎?

事故情節案例系列一:沒有保自燃險自燃了能賠嗎?能!

原創作者:甬車之主

關鍵字:不要第一現場報保險公司,及時諮詢業內或專業人士,利用保險條款,提供對車主有利的交警或派出所或消防證明。

情節1:2016年4月,夏先生駕駛員自己的私家車在某高速路段行駛,隱約的夏先生先聞到了燒焦的問題,慢慢的,發動機蓋附近冒起了煙霧,夏先生趕緊靠邊停車,而此時,火苗也從發動機蓋上竄了出來,夏先生趕緊下車逃避,本能的避險下車後,

夏先生又下意識的想撲火,但沒有救火工具。稍微恢復理性後,夏先生撥打了119火警電話,之後又撥打了9****保險公司的報案電話,在電話裡,詳細的表述了事故過程和經過,以及自己的處理過程和措施,之後,保險公司要求夏先生撥打了交警122報警電話。之後,消防趕到,撲滅了火勢;交警到場瞭解了大致情況後離開了。不久後,保險公司便致電夏先生,要其在哪裡碰面,
辦理一些手續。下高速後,夏先生就和保險公司工作人員見了面,填寫一些材料,詳細瞭解了事故的詳細經過和過程,並進行了記錄。2日後,夏先生拿到事故證明不久後,保險公司就致電夏先生,表示他這樣的情況,保險公司不能賠,因為他沒有購買自燃險…………..。夏先生很無奈,更無助。這時,他才想到向專業人士諮詢求助,幾經周折,找到一位業內專業人士後,他表示也不好辦,因為很多因素,
比如,夏先生在現場就報了保險公司,這個過程中,保險公司是有全程錄音的,這意味著保險公司掌握了第一時間的事故過程和成因的依據,此後,夏先生又填寫了大量的資料,保險公司已經固定了完整的證據,固定了夏先生的車輛為自燃的依據,之後,保險公司又公關了處理該事故的交警部門(其實幾乎全部保險公司和交警等都有關係的,都被公關的,過年過節甚至每個事故都會“禮尚往來”,
在國內,你懂的!!!),導致開具的事故證據不利於夏先生。由於以上種種原因,該業內人士表示“不好辦”,夏先生因此損失慘重(車輛全部燒毀損失近20萬,購買超2年,無法向廠方索賠)。

情節2:2016年7月,高先生在某市省道上行駛,突然,發現發動機蓋附近冒起了煙霧,高先生趕緊靠邊停車,而此時,火苗也從發動機蓋上竄了出來,夏先生趕緊下車逃避,本能的避險下車後,

夏先生又找來路邊的樹枝進行滅火,但無濟於事,火勢很快變大蔓延。高先生趕緊撥打了119火警,之後又接著撥打了112交警。之後,消防趕到,撲滅了火勢;交警到場瞭解了大致情況離開了,離開前表示後續到交警隊處理。處理完成,離開現場後,高先生馬上找到了一位保險行業的業內人士,向他進行諮詢,將詳細的事故過程和處理方式告知了業內人士,業內人士對高先生講:你沒有自燃險,正常是不能賠的,但明天你趕緊去交警隊和消防隊,向處理的人員說明,當時你的車速有些快,你的車火燒前剛好磕到了路面上的一塊石頭,正想停下來檢查,就發現車輛前部冒煙,慢慢就燒了起來。記住,在交警隊和消防隊做筆錄時都要這樣講。這樣,他們開具的事故認定書或消防證明就對你有利。第二天,高先生按業內人員的建議,向交警和消防說明了詳細的事故經過,得到交警和消防的認可並承認後,高先生再向保險公司9****撥通報案電話,而且內容說的很簡單,就時間、地點、駕駛員姓名、車輛磕到石頭後冒煙著火了,然後就掛了電話。不一會,保險公司勘查員就聯繫了高先生,過程全部按照業內人員的建議處理。事後,消防開具了有利於高先生的證明,消防證明明確寫著車輛撞的到物體後起火。之後,保險公司人員到現場、到交警隊、到消防隊想找證據,但已經來不及了,沒有證據可以找了。最後,保險公司不得不賠償了高先生車輛損失28萬元(按全損處理)。因為,按照業內人士的建議,高先生的這樣表述是屬於碰撞事故,是在車損險下賠付的,而非自燃險,所以,是可以正常賠付的。

分析總結:以上2個幾乎一模一樣的事故過程和經過,但結果截然不同,夏先生由於第一時間報了保險公司,被保險公司獲得了充分的拒賠證據,又是事後才找專業人士諮詢,因此,損失了將近20萬元。類似事故的高先生,深諳保險理賠的潛規則多,變通方式多,因此,在報交警等機關後,沒有第一時間報保險公司,而是請專業的業內人士指導,利用保險條款,變通處理,並開具了有利於高先生的消防證明,最後得到了賠償,彌補了損失。

補充說明:其實,保險、理賠的潛規則、門道還有很多很多,不是業內人士不一定知道,所以,請儘量諮詢業內人士,保證自己的利益,降低損失。另外,保險公司有很多手段和途徑獲得車主的一些資訊和事故證據,其實,很多時候,交警部門、公安、消防等都和保險公司有“利益關係”,所有,有時,交警部門的一些意見或處理結果車主要思考和核實,不一定是公平的,因為保險公司會進行必要的公關,因此,作為車主,你一定要獲得有效的依據,維護自己的利益。例如,在事故發生後的第一時間第一現場,車主盡可能的拍攝事故的情況(4個角度,距離車輛3-5米以外,現在幾乎人人有手機可以拍攝),這樣有很多好處,因為這些照片最能體現事故情況,是最最有效的證據,如果你拍攝的照片對你不利,你完全可以把它們刪除,如果這樣照片對你有利,就是最好的依據,你就可以拿出來,有這些照片,交警也不會亂來的。

結束語:以上二則情況為真實的案例(只是人物、時間、地點虛擬化),正如本文標題,很多情況下,保險能賠不能賠,是有車主的處理方式決定的,車主處理的方式好,就可能可以賠,如果處理不好,處理方式不正確,就肯定不能賠;作為保險公司,肯定儘量使你不賠!!!

“甬車之主”,保險、理賠專家,業內人士,為維護保險的真正公平公正透明,維護車主利益而努力。

正常是不能賠的,但明天你趕緊去交警隊和消防隊,向處理的人員說明,當時你的車速有些快,你的車火燒前剛好磕到了路面上的一塊石頭,正想停下來檢查,就發現車輛前部冒煙,慢慢就燒了起來。記住,在交警隊和消防隊做筆錄時都要這樣講。這樣,他們開具的事故認定書或消防證明就對你有利。第二天,高先生按業內人員的建議,向交警和消防說明了詳細的事故經過,得到交警和消防的認可並承認後,高先生再向保險公司9****撥通報案電話,而且內容說的很簡單,就時間、地點、駕駛員姓名、車輛磕到石頭後冒煙著火了,然後就掛了電話。不一會,保險公司勘查員就聯繫了高先生,過程全部按照業內人員的建議處理。事後,消防開具了有利於高先生的證明,消防證明明確寫著車輛撞的到物體後起火。之後,保險公司人員到現場、到交警隊、到消防隊想找證據,但已經來不及了,沒有證據可以找了。最後,保險公司不得不賠償了高先生車輛損失28萬元(按全損處理)。因為,按照業內人士的建議,高先生的這樣表述是屬於碰撞事故,是在車損險下賠付的,而非自燃險,所以,是可以正常賠付的。

分析總結:以上2個幾乎一模一樣的事故過程和經過,但結果截然不同,夏先生由於第一時間報了保險公司,被保險公司獲得了充分的拒賠證據,又是事後才找專業人士諮詢,因此,損失了將近20萬元。類似事故的高先生,深諳保險理賠的潛規則多,變通方式多,因此,在報交警等機關後,沒有第一時間報保險公司,而是請專業的業內人士指導,利用保險條款,變通處理,並開具了有利於高先生的消防證明,最後得到了賠償,彌補了損失。

補充說明:其實,保險、理賠的潛規則、門道還有很多很多,不是業內人士不一定知道,所以,請儘量諮詢業內人士,保證自己的利益,降低損失。另外,保險公司有很多手段和途徑獲得車主的一些資訊和事故證據,其實,很多時候,交警部門、公安、消防等都和保險公司有“利益關係”,所有,有時,交警部門的一些意見或處理結果車主要思考和核實,不一定是公平的,因為保險公司會進行必要的公關,因此,作為車主,你一定要獲得有效的依據,維護自己的利益。例如,在事故發生後的第一時間第一現場,車主盡可能的拍攝事故的情況(4個角度,距離車輛3-5米以外,現在幾乎人人有手機可以拍攝),這樣有很多好處,因為這些照片最能體現事故情況,是最最有效的證據,如果你拍攝的照片對你不利,你完全可以把它們刪除,如果這樣照片對你有利,就是最好的依據,你就可以拿出來,有這些照片,交警也不會亂來的。

結束語:以上二則情況為真實的案例(只是人物、時間、地點虛擬化),正如本文標題,很多情況下,保險能賠不能賠,是有車主的處理方式決定的,車主處理的方式好,就可能可以賠,如果處理不好,處理方式不正確,就肯定不能賠;作為保險公司,肯定儘量使你不賠!!!

“甬車之主”,保險、理賠專家,業內人士,為維護保險的真正公平公正透明,維護車主利益而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