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題:扒竊後立即轉移贓款 難逃警方“火眼金睛”
8月5日8時5分許,荊門市公安局巡特警支隊海慧警務綜合服務站接市局指揮中心110指令:報警人李女士在象山一路象山菜場被扒竊現金一萬餘元。
接警後,海慧警務站站長謝飛帶領警員迅速趕赴現場,
隨即,民警迅速趕到土門巷分組進行走訪、調查,獲悉該男子租住在土門巷中間一小巷內的樓房裡。在小巷中,民警與嫌疑人不期而遇,
經突審,青年男子李某承認早上在象山菜場實施過扒竊,但交代的扒竊金額與報警人失竊金額存在較大差異。同時民警對李某住所進行搜尋後,除搜查出大量注射器針頭、鑷子工具和女士皮包外,未搜到被盜現金。就在民警準備將李某帶離時,發現2樓一女子在張望。民警在對該女子進行詢問後,得知該女子竟是李某的親姐姐李某某。在民警連續的追問下,
目前,嫌疑人李某已移交至東寶分局刑偵大隊作進一步處理。
圖為:民警將嫌疑男子控制
圖為:扒竊嫌疑男子被抓獲
圖為:監控視頻截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