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銳評」“共有產權住房”來了,住有所居能否實現?
商品房市場調控重在防風險,共有產權住房重在保障住房權利,防風險與重民生兩端並重,才能逐步建立房地產市場長效調控機制。
全裝修成品交房,宣導“互聯網+城市規劃建設管理”的新理念,
共有產權住房的推出,是具有許多潛在制度紅利的一次創新。建立樓市調控的長效機制,是住房制度改革的重要目標。在這個目標中,不僅包括防止“炒房”對實體經濟形成擠佔效應,防止房屋過多的金融屬性衝擊金融風控,還包括滿足住有所居的正常剛需。如果說商品房市場調控的“緊”,
共有產權住房對現行保障房制度也是一次必要的矯正糾偏。毋庸諱言,過去的保障房制度在施行過程中,
共有產權住房的要義,還是要實現“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的目標。實際上,共有產權住房實施得到位,就會具有很大的政策效益延展性。一方面,隨著“同質”水準的共有產權住房批量上市,有可能對周邊商品房價格產生平抑作用,帶動住房市場價格回歸理性週期中,逐漸讓剛需者看得到也夠得著;另一方面,
但也要看到,一項政策要釋放出潛在紅利,還應該防止執行過程中被扭曲。作為住房制度改革的新一步,共有產權住房要讓潛在紅利發揮出來,讓人民群眾有真切的獲得感,必須把公平和民生放在首位。共有產權用地和相關政策制訂需政府牽頭,土地供應是關鍵問題,不能出現將土地挪作他用的情況;購買共有產權住房需要資質審核,公開透明的辦事程式不能少,切勿把一項民生工程、改革工程異化;對共有產權住房的處分需要共有產權人一起決定,這就需要克服官僚主義等弊病,不能讓辦事者跑斷腿而辦不成事。在執行中防止出現這些問題,確保政策落到實處,共有產權住房才能贏得信任凝聚民心,成為強化民生保障、推動住房制度改革的“鯰魚”,為逐步建立房地產市場長效調控機制奠定基礎。
作為住房制度改革的新一步,共有產權住房要讓潛在紅利發揮出來,讓人民群眾有真切的獲得感,必須把公平和民生放在首位。共有產權用地和相關政策制訂需政府牽頭,土地供應是關鍵問題,不能出現將土地挪作他用的情況;購買共有產權住房需要資質審核,公開透明的辦事程式不能少,切勿把一項民生工程、改革工程異化;對共有產權住房的處分需要共有產權人一起決定,這就需要克服官僚主義等弊病,不能讓辦事者跑斷腿而辦不成事。在執行中防止出現這些問題,確保政策落到實處,共有產權住房才能贏得信任凝聚民心,成為強化民生保障、推動住房制度改革的“鯰魚”,為逐步建立房地產市場長效調控機制奠定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