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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落戶,一線“控人”二三線“搶人”

作者:過蟈 / 微信公眾號:qspyq2015

這是秦朔朋友圈的第1456篇原創首發文章

從積分落戶到租房落戶

7月28日,無錫市發佈了修訂後的《無錫市戶籍准入登記規定》,取消了有關投資、購房落戶政策,增設了租賃住宅落戶政策,將合法穩定住所的認定範圍擴大至租賃住宅。除了無錫以外,鄭州、揚州、濟南等多地近期也提出或擬提出“租房可落戶”的舉措。在媒體集中報導下,租房落戶又一次被渲染放大。

事實上,一直以來“租房”與“落戶”並不矛盾。自2015年起,

我國就實行“積分落戶”制:2015年2月6日,國家發改委等11部門下發《關於開展國家新型城鎮化綜合試點工作的通知》及《國家新型城鎮化綜合試點方案》,將北京通州等62個城市(鎮)列為國家新型城鎮化綜合試點地區。根據方案,以具有合法穩定就業等為主要指標,合理設置積分分值,達到一定分值的可以申請落戶。

各地的積分落戶政策不一而足,大部分城市積分落戶都設置了年齡、文化程度、專業職稱、參保情況、房產情況、居住年限等幾項維度。

居住年限也包含了租房。另外,不同城市還會設置不同的附加分:例如,杭州規定1年內在杭(市區)參加志願者服務的流動人口,服務滿10小時就可以獲得1分;而大連規定,每次捐獻全血200毫升可積5分,最高累積30分。

這些說明,買房歷來是落戶的路徑之一,而並非唯一路徑。在積分落戶的設置上,有一項甚至比房產更為重要——學歷。

例如,《杭州市濱江區居住證持有人積分管理暫行辦法》中規定,擁有大學本科學歷的流動人口可獲得標準分值40分,若是全日制高校畢業生還可再加10分。

從2015年出臺的“積分落戶”到時至今日的“租房落戶”,其實是部分城市尤其二三線城市,對落戶條件的放寬:隨著人口紅利衰減,適齡勞動人口增速降低,大城市發展再度人口集聚,每個城市都要吸引更多年輕人口,

尤其是高知年輕人口,作為城市經濟發展的主力軍。

二三線搶人大戰

2015年無錫戶籍人口僅為473萬,常駐人口640萬。緊鄰的蘇州戶籍人口為680萬,常駐人口更是逾1000萬。同為二線城市,蘇州自2000年到2010年,十年間人口增加了354.92萬人,年均增加超過35萬人,正是大量人口流入所帶來的活力,

讓蘇州成為明星城市。

得益於北京上海的“趕人”,在2014年到2016年的人口增速中,杭州、武漢、合肥等強二線城市成為大贏家。而這也在某一層面作證了——未來中國的城市化將會逐步走向“強省會”時代。

張五常曾說,中國經濟飛速增長的奧秘在於城市區域之間的競爭。正是區域間此起彼伏的人才、資源的流動、競爭,才讓中國經濟有比其他國家更為縱深的市場腹地。

而這種人才、資源的流動,對個人而言也是一項 “降維打擊”策略:伴隨一線城市的產業轉移,專業人士外遷,他們利用大城市的專業視野,往往能在當地獲取更高的職位,也過上相對更具品質的生活。例如,杭州未來科技城的就業白領,就有大量北京互聯網“外溢”:以阿裡巴巴為代表的互聯網平臺,可以給到和北京不相上下的工資福利。而杭州房價又相對北京較低,且環境優美,城市美譽度高,吸引了大量產業外溢的專業人才。

不用為是不是北上廣深“假裝生活”而矯情。現實中,廣大天地大有可為,有時“降維”反而是更好的掘金機會,尤其是在最具晉升潛力的強二線城市中。

鬱亮的“1153”建議

2014年到2016年的人口增速最快的六個城市(廣州,南京,杭州,成都,武漢,合肥),也都在此次出臺的住房租賃試點12城之中。持續湧入的就業人口,日漸稀缺的土地供應,這些基本面都將持續支持強省會城市的房地產市場。

鬱亮在近日採訪中提出了一種“1153供給模式”設想,即將房地產供應分為四個層次:

第一個層次的10%,是針對最低收入保障人群,通過貨幣化補貼租金的方式解決居住問題;

第二個層次的10%,則是對科技人才、醫生、老師等人群,以低租金的租賃房、共有產權房等形式解決居住問題。還有一個群體是年輕公務員,他們也是社會的寶貴人才,是社會穩定的重要力量,他們也應該納入這個範疇。這些群體能夠安居樂業,對國家和社會發展特別重要。但是這部分用房不能參與市場流通,否則就會出現經濟適用房分配中的亂象。

第三個層次的50%,是要提供可支付住宅。可支付住宅是針對首次置業的年輕人,政府和開發商應當為他們提供買得起的房子。每個城市都應根據具體的物價水準、發展階段推出足夠的可支付住宅並制定穩定的指導價。政府要公開向社會承諾,每年的可支付住宅規劃是什麼,讓大家做到“未來有房,心中不慌”;同時提供長期穩定的首套房金融支援方案,為他們置業提供實惠。

第四個層次的30%,是完全市場化、較為高端的商品房,這部分需求現實存在,不必過度干預。

如果這個設想成立,那麼政府租賃用房、保障用房的比例在20%;商品房仍然是房地產市場主流。而那部分完全“市場化”的商品房,很可能成為買房者競逐的對象。

因為高端人才各大城市你搶我奪,恰恰這些“高端人才”對產品、配套、服務等品質要求更高。寧可“市場化”,也不要“廉租化”。就像香港明明有公租房,但還是那麼多年輕人擠破腦袋在買樓。

「 本文僅代表作者個人觀點,未經允許不得轉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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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是區域間此起彼伏的人才、資源的流動、競爭,才讓中國經濟有比其他國家更為縱深的市場腹地。

而這種人才、資源的流動,對個人而言也是一項 “降維打擊”策略:伴隨一線城市的產業轉移,專業人士外遷,他們利用大城市的專業視野,往往能在當地獲取更高的職位,也過上相對更具品質的生活。例如,杭州未來科技城的就業白領,就有大量北京互聯網“外溢”:以阿裡巴巴為代表的互聯網平臺,可以給到和北京不相上下的工資福利。而杭州房價又相對北京較低,且環境優美,城市美譽度高,吸引了大量產業外溢的專業人才。

不用為是不是北上廣深“假裝生活”而矯情。現實中,廣大天地大有可為,有時“降維”反而是更好的掘金機會,尤其是在最具晉升潛力的強二線城市中。

鬱亮的“1153”建議

2014年到2016年的人口增速最快的六個城市(廣州,南京,杭州,成都,武漢,合肥),也都在此次出臺的住房租賃試點12城之中。持續湧入的就業人口,日漸稀缺的土地供應,這些基本面都將持續支持強省會城市的房地產市場。

鬱亮在近日採訪中提出了一種“1153供給模式”設想,即將房地產供應分為四個層次:

第一個層次的10%,是針對最低收入保障人群,通過貨幣化補貼租金的方式解決居住問題;

第二個層次的10%,則是對科技人才、醫生、老師等人群,以低租金的租賃房、共有產權房等形式解決居住問題。還有一個群體是年輕公務員,他們也是社會的寶貴人才,是社會穩定的重要力量,他們也應該納入這個範疇。這些群體能夠安居樂業,對國家和社會發展特別重要。但是這部分用房不能參與市場流通,否則就會出現經濟適用房分配中的亂象。

第三個層次的50%,是要提供可支付住宅。可支付住宅是針對首次置業的年輕人,政府和開發商應當為他們提供買得起的房子。每個城市都應根據具體的物價水準、發展階段推出足夠的可支付住宅並制定穩定的指導價。政府要公開向社會承諾,每年的可支付住宅規劃是什麼,讓大家做到“未來有房,心中不慌”;同時提供長期穩定的首套房金融支援方案,為他們置業提供實惠。

第四個層次的30%,是完全市場化、較為高端的商品房,這部分需求現實存在,不必過度干預。

如果這個設想成立,那麼政府租賃用房、保障用房的比例在20%;商品房仍然是房地產市場主流。而那部分完全“市場化”的商品房,很可能成為買房者競逐的對象。

因為高端人才各大城市你搶我奪,恰恰這些“高端人才”對產品、配套、服務等品質要求更高。寧可“市場化”,也不要“廉租化”。就像香港明明有公租房,但還是那麼多年輕人擠破腦袋在買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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