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過蟈 / 微信公眾號:qspyq2015
這是秦朔朋友圈的第1456篇原創首發文章
從積分落戶到租房落戶
7月28日, 無錫市發佈了修訂後的《無錫市戶籍准入登記規定》,
事實上, 一直以來“租房”與“落戶”並不矛盾。 自2015年起, 我國就實行“積分落戶”制:2015年2月6日, 國家發改委等11部門下發《關於開展國家新型城鎮化綜合試點工作的通知》及《國家新型城鎮化綜合試點方案》, 將北京通州等62個城市(鎮)列為國家新型城鎮化綜合試點地區。 根據方案, 以具有合法穩定就業等為主要指標, 合理設置積分分值, 達到一定分值的可以申請落戶。
各地的積分落戶政策不一而足,
這些說明, 買房歷來是落戶的路徑之一, 而並非唯一路徑。 在積分落戶的設置上, 有一項甚至比房產更為重要——學歷。 例如, 《杭州市濱江區居住證持有人積分管理暫行辦法》中規定, 擁有大學本科學歷的流動人口可獲得標準分值40分, 若是全日制高校畢業生還可再加10分。
從2015年出臺的“積分落戶”到時至今日的“租房落戶”,
二三線搶人大戰
2015年無錫戶籍人口僅為473萬,
得益於北京上海的“趕人”, 在2014年到2016年的人口增速中, 杭州、武漢、合肥等強二線城市成為大贏家。 而這也在某一層面作證了——未來中國的城市化將會逐步走向“強省會”時代。
張五常曾說, 中國經濟飛速增長的奧秘在於城市區域之間的競爭。 正是區域間此起彼伏的人才、資源的流動、競爭, 才讓中國經濟有比其他國家更為縱深的市場腹地。
而這種人才、資源的流動, 對個人而言也是一項 “降維打擊”策略:伴隨一線城市的產業轉移, 專業人士外遷, 他們利用大城市的專業視野, 往往能在當地獲取更高的職位, 也過上相對更具品質的生活。 例如, 杭州未來科技城的就業白領, 就有大量北京互聯網“外溢”:以阿裡巴巴為代表的互聯網平臺, 可以給到和北京不相上下的工資福利。 而杭州房價又相對北京較低,且環境優美,城市美譽度高,吸引了大量產業外溢的專業人才。
不用為是不是北上廣深“假裝生活”而矯情。現實中,廣大天地大有可為,有時“降維”反而是更好的掘金機會,尤其是在最具晉升潛力的強二線城市中。
鬱亮的“1153”建議
2014年到2016年的人口增速最快的六個城市(廣州,南京,杭州,成都,武漢,合肥),也都在此次出臺的住房租賃試點12城之中。持續湧入的就業人口,日漸稀缺的土地供應,這些基本面都將持續支持強省會城市的房地產市場。
鬱亮在近日採訪中提出了一種“1153供給模式”設想,即將房地產供應分為四個層次:
第一個層次的10%,是針對最低收入保障人群,通過貨幣化補貼租金的方式解決居住問題;
第二個層次的10%,則是對科技人才、醫生、老師等人群,以低租金的租賃房、共有產權房等形式解決居住問題。還有一個群體是年輕公務員,他們也是社會的寶貴人才,是社會穩定的重要力量,他們也應該納入這個範疇。這些群體能夠安居樂業,對國家和社會發展特別重要。但是這部分用房不能參與市場流通,否則就會出現經濟適用房分配中的亂象。
第三個層次的50%,是要提供可支付住宅。可支付住宅是針對首次置業的年輕人,政府和開發商應當為他們提供買得起的房子。每個城市都應根據具體的物價水準、發展階段推出足夠的可支付住宅並制定穩定的指導價。政府要公開向社會承諾,每年的可支付住宅規劃是什麼,讓大家做到“未來有房,心中不慌”;同時提供長期穩定的首套房金融支援方案,為他們置業提供實惠。
第四個層次的30%,是完全市場化、較為高端的商品房,這部分需求現實存在,不必過度干預。
如果這個設想成立,那麼政府租賃用房、保障用房的比例在20%;商品房仍然是房地產市場主流。而那部分完全“市場化”的商品房,很可能成為買房者競逐的對象。
因為高端人才各大城市你搶我奪,恰恰這些“高端人才”對產品、配套、服務等品質要求更高。寧可“市場化”,也不要“廉租化”。就像香港明明有公租房,但還是那麼多年輕人擠破腦袋在買樓。
「 本文僅代表作者個人觀點,未經允許不得轉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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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杭州房價又相對北京較低,且環境優美,城市美譽度高,吸引了大量產業外溢的專業人才。不用為是不是北上廣深“假裝生活”而矯情。現實中,廣大天地大有可為,有時“降維”反而是更好的掘金機會,尤其是在最具晉升潛力的強二線城市中。
鬱亮的“1153”建議
2014年到2016年的人口增速最快的六個城市(廣州,南京,杭州,成都,武漢,合肥),也都在此次出臺的住房租賃試點12城之中。持續湧入的就業人口,日漸稀缺的土地供應,這些基本面都將持續支持強省會城市的房地產市場。
鬱亮在近日採訪中提出了一種“1153供給模式”設想,即將房地產供應分為四個層次:
第一個層次的10%,是針對最低收入保障人群,通過貨幣化補貼租金的方式解決居住問題;
第二個層次的10%,則是對科技人才、醫生、老師等人群,以低租金的租賃房、共有產權房等形式解決居住問題。還有一個群體是年輕公務員,他們也是社會的寶貴人才,是社會穩定的重要力量,他們也應該納入這個範疇。這些群體能夠安居樂業,對國家和社會發展特別重要。但是這部分用房不能參與市場流通,否則就會出現經濟適用房分配中的亂象。
第三個層次的50%,是要提供可支付住宅。可支付住宅是針對首次置業的年輕人,政府和開發商應當為他們提供買得起的房子。每個城市都應根據具體的物價水準、發展階段推出足夠的可支付住宅並制定穩定的指導價。政府要公開向社會承諾,每年的可支付住宅規劃是什麼,讓大家做到“未來有房,心中不慌”;同時提供長期穩定的首套房金融支援方案,為他們置業提供實惠。
第四個層次的30%,是完全市場化、較為高端的商品房,這部分需求現實存在,不必過度干預。
如果這個設想成立,那麼政府租賃用房、保障用房的比例在20%;商品房仍然是房地產市場主流。而那部分完全“市場化”的商品房,很可能成為買房者競逐的對象。
因為高端人才各大城市你搶我奪,恰恰這些“高端人才”對產品、配套、服務等品質要求更高。寧可“市場化”,也不要“廉租化”。就像香港明明有公租房,但還是那麼多年輕人擠破腦袋在買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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