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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晚,剛需福利來了!北京擬推共有產權住房

昨晚,北京樓市又出大消息!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3日發佈消息稱,

新制定的《北京市共有產權住房管理暫行辦法》正式面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新北京人”房源分配要不少於30%。

什麼是共有產權房?

共有產權住房是指政府提供政策支援,由建設單位開發建設,銷售價格低於同地段、同品質商品住房價格水準,並限定使用和處分權利,實行政府與購房人按份共有產權的政策性商品住房。

誰可以買共有產權房?

(二)申請家庭有住房轉出記錄的。

(三)有住房家庭夫妻離異後單獨提出申請,申請時點距離婚年限不滿三年的。

(四)申請家庭有違法建設行為,申請時未將違法建築物、構築物或設施等拆除的。

另外,值得注意的是,和自住房、公租房一樣,共有產權房同樣需要搖號配售,

順序選房!

《辦法》規定,房源優先配售給專案所在區戶籍和在專案所在區工作的本市其他區戶籍無房家庭,以及符合本市住房限購條件的、在專案所在區穩定工作的非本市戶籍無房家庭。

共有產權住房都在哪兒?

共有產權住房建設專案應當根據城鄉規劃要求,

結合城市功能定位和產業佈局進行專案選址,優先安排在交通便利、公共服務設施和市政基礎設施等配套設施較為齊全的區域,推動就業與居住的合理匹配,促進職住平衡。

同時,《辦法》規定,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可根據中心城區共有產權住房需求和土地緊缺情況等,從城市發展新區統籌調配房源使用,促進中心城區人口疏解。

對房地產市場有何影響?

事實上,早在2014年的時候,住建部就提出過共有產權的概念,並於包括北京在內的6座城市設立有試點,而上海市在保障房制度中已經加入了共有產權制度。

那麼,這一新政的出臺,對於北京市房地產市場又會有何影響?對此,易居研究院智庫中心研究總監嚴躍進做出了點評如下:

北京此次針對共有產權住房發佈了共有產權住房政策的徵求意見稿,充分說明北京當前對於住房市場結構性調整的決心。類似住房包括上海也有過推廣,但動靜相對小,而類似政策內容也是為了更好地引導此類住房市場的發展。

對於此類住房來說,最顯著的特點就是產權的讓渡不是一次性的,而是逐漸讓渡的方式。基於類似的產權讓渡模式,地價和房價的構成也會有顯著不同。

最典型的就是購房者前期因為佔有部分產權,所以在購房方面的出價相對會比較低,這也有助於降低購房成本。

而隨著後續購房能力提高,可以繼續從政府手中回購相應的產權。此類操作有很好的制度創新,關鍵要在細節上做探討。

從此類住房的認購方面看,主要是針對無房的群體而進行的,所以是帶有一定的保障房屬性的住房。此類群體也包括了外地符合限購的群體。

但此類住房和其他保障房的一個最大特點就是,其是允許租賃的。一些包括經適房和公租房等,其實是不允許轉租的,但類似房源是可以轉租的,所以從這個角度看,又帶有很強的商品房屬性。

類似住房的供應,對於後續全國房地產市場的發展是有積極啟發的。從類似住房的探索來看,也會使得相應的土地供應結構有所轉變。相關房企在拿地方面也需要看到此類政策帶來的新變化。

北京市房協秘書長陳志也表示,北京的共有產權住房,應該是長效機制的重要組成部分之一,有許多創新點。它兼顧了公平,特別突出以保障為主,而且從使用人的角度上看,有同質同權的創新,房屋的品質、環境、以及將來物業費的繳納等,各個方面都透露出同質同權的意圖。

共有產權住房還有助於進一步平抑房地產價格。

北京市住建委相關負責人介紹,本市正在深入推進房地產市場調控工作,通過共有產權住房政策推出,通過合理定價,分配更加公平合理,堅決抑制投資投機性購房需求,將對本市房價平穩運行起到有效推動作用。

另外,北京市共有產權住房政策的推出,還有利於解決北京交通擁堵的大城市病。

首都經貿大學教授、北京市房地產法學會副會長趙秀池表示,“北京市共有產權住房政策的推出有利於職住平衡,解決北京交通擁堵的大城市病。”趙秀池說,北京的交通擁堵問題一方面是城市人口過多,另一方面也是受職住分離影響。

同時,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研究員劉衛民表示,北京要建設四個中心,要保持活力,就要降低居住成本,共有產權住房是一種非常好的形式。

政策中提出,在兼顧本地居民住房需求的同時,對於穩定就業的“新北京人”的房源供應要不少於30%,擴大了保障範圍,是邁向住有所居的重要舉措,對於北京市建設國際一流和諧宜居之都具有重要意義。

自住型商品房將何去何從?

據市住建委相關負責人介紹,共有產權住房是對原自住型商品房政策的進一步調整、優化、升級、規範,不論從建設品質、管理水準、供應規模上均會進一步提高。

對此,市住建委相關負責人表示,新老政策銜接方面,《辦法》施行前已銷售的自住型商品住房專案出租、出售管理,仍按照原規定執行;《辦法》施行後,未銷售的自住型商品住房均按本《辦法》執行。

地價和房價的構成也會有顯著不同。

最典型的就是購房者前期因為佔有部分產權,所以在購房方面的出價相對會比較低,這也有助於降低購房成本。

而隨著後續購房能力提高,可以繼續從政府手中回購相應的產權。此類操作有很好的制度創新,關鍵要在細節上做探討。

從此類住房的認購方面看,主要是針對無房的群體而進行的,所以是帶有一定的保障房屬性的住房。此類群體也包括了外地符合限購的群體。

但此類住房和其他保障房的一個最大特點就是,其是允許租賃的。一些包括經適房和公租房等,其實是不允許轉租的,但類似房源是可以轉租的,所以從這個角度看,又帶有很強的商品房屬性。

類似住房的供應,對於後續全國房地產市場的發展是有積極啟發的。從類似住房的探索來看,也會使得相應的土地供應結構有所轉變。相關房企在拿地方面也需要看到此類政策帶來的新變化。

北京市房協秘書長陳志也表示,北京的共有產權住房,應該是長效機制的重要組成部分之一,有許多創新點。它兼顧了公平,特別突出以保障為主,而且從使用人的角度上看,有同質同權的創新,房屋的品質、環境、以及將來物業費的繳納等,各個方面都透露出同質同權的意圖。

共有產權住房還有助於進一步平抑房地產價格。

北京市住建委相關負責人介紹,本市正在深入推進房地產市場調控工作,通過共有產權住房政策推出,通過合理定價,分配更加公平合理,堅決抑制投資投機性購房需求,將對本市房價平穩運行起到有效推動作用。

另外,北京市共有產權住房政策的推出,還有利於解決北京交通擁堵的大城市病。

首都經貿大學教授、北京市房地產法學會副會長趙秀池表示,“北京市共有產權住房政策的推出有利於職住平衡,解決北京交通擁堵的大城市病。”趙秀池說,北京的交通擁堵問題一方面是城市人口過多,另一方面也是受職住分離影響。

同時,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研究員劉衛民表示,北京要建設四個中心,要保持活力,就要降低居住成本,共有產權住房是一種非常好的形式。

政策中提出,在兼顧本地居民住房需求的同時,對於穩定就業的“新北京人”的房源供應要不少於30%,擴大了保障範圍,是邁向住有所居的重要舉措,對於北京市建設國際一流和諧宜居之都具有重要意義。

自住型商品房將何去何從?

據市住建委相關負責人介紹,共有產權住房是對原自住型商品房政策的進一步調整、優化、升級、規範,不論從建設品質、管理水準、供應規模上均會進一步提高。

對此,市住建委相關負責人表示,新老政策銜接方面,《辦法》施行前已銷售的自住型商品住房專案出租、出售管理,仍按照原規定執行;《辦法》施行後,未銷售的自住型商品住房均按本《辦法》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