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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擬推“共有產權住房”,剛需族笑了,這群人急了

8月3日,每經小編(微信號:nbdnews)在北京市住建委網站瞭解到,《北京市共有產權住房管理暫行辦法》(以下簡稱《辦法》)正面向全社會公開徵集意見。

可以想像,如此優厚的使用條件,必然會對購房資格作出嚴格的限定,以便讓福利真正落到剛需的人手中。比如《辦法》規定,單身者必須年滿30歲才能申請,就讓很多評論網友“著急”了。

不過每經小編(微信號:nbdnews)也注意到,《辦法》中規定,“新北京人”分配的房源不少於30%。“北漂”聽到這個消息,應該感到很高興吧。

嚴格限定准入資格

每經小編(微信號:nbdnews)注意到,共有產權住房的申請條件有著相當嚴格的規定。

1.申請人應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申請家庭成員包括夫妻雙方及未成年子女。

2.申請家庭應符合本市住房限購條件且家庭成員名下均無住房。

2.申請家庭有住房轉出記錄的。

3.有住房家庭夫妻離異後單獨提出申請,申請時點距離婚年限不滿三年的。

4.申請家庭有違法建設行為,申請時未將違法建築物、構築物或設施等拆除的。

另外還有一條重要規定是,申請家庭放棄選定住房或選定住房後未簽訂購房合同,

累計兩次及以上,3年內不得再次申購共有產權住房。

產權比例按照價格占比確定

至於政府和購房家庭分別佔有多少比例的產權,《辦法》對此也有明確指示。

首先一個大前提是,共有產權住房項目的銷售均價,應低於同地段、同品質普通商品住房的價格,以專案開發建設成本和適當利潤為基礎,並考慮家庭購房承受能力等因素綜合確定。

銷售均價在土地供應文件中予以明確。

開發商依據銷售均價,結合房屋樓層、朝向、位置等因素,確定每套房屋的銷售價格,價格浮動範圍為±5%。

《辦法》中指出,購房人產權份額,參照專案銷售均價占同地段、同品質普通商品住房價格的比例確定。

簡單來說,就是以該項目周邊同地段、同品質普通商品住房價格來計算,

共有產權房供地時定的價格占其多大的比例,購房人的產權份額就占多大比例。

舉個例子,某個共有產權住房,供地的時候確定將來的銷售均價為3萬元/平方米,在搖號、選房時該項目周邊同地段、同品質的普通商品住房價格是4萬元/平米的話。那麼這種情況下,購房人佔有的產權份額就是75%,另外25%則是政府佔有的產權份額,由市級或區級機構代持。

滿5年可轉賣

共有產權住房能否出租和出售,一定是大家關注的話題。每經小編(微信號:nbdnews)注意到,關於住房收益的處分權《辦法》規定,已購共有產權住房用於出租的,所得租金收入按照購房人與代持機構所占房屋產權份額比例進行分配。

《辦法》規定,共有產權住房購房人取得不動產權證滿5年的,可按市場價格轉讓所購房屋產權份額。

這裡分為三種情況:

3共有產權住房購房人和代持機構經協商一致,可共同向其他符合本市住房限購條件家庭轉讓房屋。新購房人取得商品住房產權。購房人和代持機構按照所占產權份額獲得轉讓總價款的相應部分。

造福剛需族,新北京人分房不少於30%

根據北京日報報導,北京市住建委一位負責人指出,

“共有產權住房政策,通過實行政府與購房人按份共有產權方式,政府將其持有的部分產權的“使用權”讓渡給首次購房人,進一步降低了房屋出售價格,最大限度支持夾心層首次購房需求,滿足無房家庭住房剛需,政府和老百姓一起努力解決住房困難。”

同時,《辦法》還對漂泊在首都艱苦打拼的“北漂”族們有著特別的照顧。《辦法》指出,

“各區人民政府根據共有產權住房需求等情況合理安排共有產權住房用地,用於滿足本區符合條件的居民家庭及重點人才居住需求。

其中,滿足在本區工作的非本市戶籍家庭住房需求的房源應不少於30%。”

每經編輯 鄭直

每日經濟新聞綜合

央視財經、京房字、北京日報

| 本文轉自每日經濟新聞 nbdnew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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滿5年可轉賣

共有產權住房能否出租和出售,一定是大家關注的話題。每經小編(微信號:nbdnews)注意到,關於住房收益的處分權《辦法》規定,已購共有產權住房用於出租的,所得租金收入按照購房人與代持機構所占房屋產權份額比例進行分配。

《辦法》規定,共有產權住房購房人取得不動產權證滿5年的,可按市場價格轉讓所購房屋產權份額。

這裡分為三種情況:

3共有產權住房購房人和代持機構經協商一致,可共同向其他符合本市住房限購條件家庭轉讓房屋。新購房人取得商品住房產權。購房人和代持機構按照所占產權份額獲得轉讓總價款的相應部分。

造福剛需族,新北京人分房不少於30%

根據北京日報報導,北京市住建委一位負責人指出,

“共有產權住房政策,通過實行政府與購房人按份共有產權方式,政府將其持有的部分產權的“使用權”讓渡給首次購房人,進一步降低了房屋出售價格,最大限度支持夾心層首次購房需求,滿足無房家庭住房剛需,政府和老百姓一起努力解決住房困難。”

同時,《辦法》還對漂泊在首都艱苦打拼的“北漂”族們有著特別的照顧。《辦法》指出,

“各區人民政府根據共有產權住房需求等情況合理安排共有產權住房用地,用於滿足本區符合條件的居民家庭及重點人才居住需求。

其中,滿足在本區工作的非本市戶籍家庭住房需求的房源應不少於30%。”

每經編輯 鄭直

每日經濟新聞綜合

央視財經、京房字、北京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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