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出臺《關於建設特色小鎮的指導意見》圍繞七項重點工作加強特色小鎮文化建設
本報訊近日,河北省文化廳印發《關於加強特色小鎮文化建設的指導意見》,
這七項重點工作為:
一是全面梳理小鎮文化資源。全面調查、統計、梳理特色小鎮的各類文化資源,包括文物古跡、傳統村落等物質文化資源,匠人技藝、民風民俗等活態的非物質文化資源,旅遊、文藝、創意設計等現代文化資源。建立小鎮文化資原始目錄和資料庫,為小鎮保護開發文化資源、推動特色產業發展奠定基礎。
二是加強小鎮文化遺產保護。以保護、傳承、發展為主線,開展文物古跡保護、歷史建築修復、基礎設施改善等工作,鼓勵有條件的特色小鎮依託傳統村落、歷史建築、名人故居,建設博物館、紀念館、陳列館等人文景點,積極開發文化創意產品。開展非物質文化遺產生產性保護,支持非遺資源與相關行業融合發展,推動非遺創造性轉化與創新性發展。
三是健全小鎮公共文化服務。
四是深掘小鎮產業文化內涵。鼓勵有條件的特色小鎮根據產業特點和自然稟賦,
五是支持小鎮特色文化產業做大做強。
六是構建小鎮文化形象體系。在硬體建設方面,小鎮整體建設應體現民族、產業、地域特色風格,標誌性建築應具有獨特視覺形象和文化內涵;新建建築的風格、色彩、材質等應傳承傳統風貌,雕塑、小品等構築物應體現優秀傳統文化。在軟體建設方面,打造一批戲曲、音樂、舞蹈、影視、圖書、動漫、廣告等精品力作,弘揚傳統文化價值;在特色產業形象構建方面,支援特色產品成為地理性標誌產品,實現產業形象與小鎮形象融合共生。
七是培育特色小鎮文化品牌。將文化創意有機融入小鎮發展,支援建設一批特色文化小鎮,構建特色小鎮文化品牌體系;以特色小鎮為載體,依託特色文化資源,搭建民俗節、藝術節、戲劇節等文化交流傳播平臺,提升特色小鎮文化品牌知名度、美譽度和影響力;支持建設以文化創意IP、文化娛樂、文化旅遊、文化消費等為核心的文創類特色小鎮,打造文化創意產業新品牌。
支援特色產品成為地理性標誌產品,實現產業形象與小鎮形象融合共生。七是培育特色小鎮文化品牌。將文化創意有機融入小鎮發展,支援建設一批特色文化小鎮,構建特色小鎮文化品牌體系;以特色小鎮為載體,依託特色文化資源,搭建民俗節、藝術節、戲劇節等文化交流傳播平臺,提升特色小鎮文化品牌知名度、美譽度和影響力;支持建設以文化創意IP、文化娛樂、文化旅遊、文化消費等為核心的文創類特色小鎮,打造文化創意產業新品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