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陽明確“減證便民”時間表 全面清理各類“奇葩證明”
近日,市政府辦公廳印發《關於開展清理規範涉企涉民各類證明事項工作的通知》,
《通知》明確,此次清理的範圍為:我市各級行政機關、事業單位、村(居)民委會和公共服務企業,在為企業和群眾辦事過程中需企業、群眾提供的各類證明材料(不含各類證件、證書),以及應企業、群眾辦事需要向其他單位開具的各類證明(不含各類證件、證書)。
《通知》要求,全市各級各部門要依法規範涉及企業和群眾辦事的相關證明材料,
根據安排,8月31日前,市直各部門、各直屬事業單位、各公共服務企業要組織專人,對本單位及所屬各企事業單位辦理涉企涉民事務所需要或者開具的各類證明進行全面清查,提出保留、取消意見,按要求填寫清理統計表,
10月15日之前,市工作組辦公室將對市直各部門、各直屬事業單位、各公共服務企業報送的各類證明事項進行集中審核。必要時,可採取專家評審、部門聯審等方式進行審核。對確需保留的證明事項,明確證明主體、條件、標準、責任、方式、時限等要素後,予以保留。
市、區(市、縣)兩級證明事項清理結果經本級政府審定後,
為確保此項工作取得實效,我市成立由市法制局牽頭,市編委辦、市政務服務中心、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為成員的“減證便民”行動工作組,負責對市本級證明事項的集中審核和區縣級證明事項的清理覆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