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民朋友,取消農業戶口離你還有多遠?要如何應對?
2014年7月,國務院發佈《關於進一步推進戶籍制度改革的意見》提出,“建立城鄉統一的戶口登記制度,
《意見》指出,到2020年,基本建立與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相適應,有效支撐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依法保障公民權利,以人為本、科學高效、規範有序的新型戶籍制度,努力實現1億左右農業轉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在城鎮落戶。
2014年的意見稿是一個總體的政策綱領檔,具體如何實行就要全國各省市自行出臺地方的戶改方案了。
2017年應該會是改革的關鍵一年,政策落實的緩衝期己過,各項改革措施都會加大力度推行,如土地確權目標就要求年內完成。
大家都知道,我國的十三五計畫目標的截止期限是2020年。也就說,現階段所有正推行的政策落實的截止年限是2020年,戶籍制度改革也不例外。
戶籍制度的主要對象是農民朋友,那改革完成後農民朋友到底有啥好處?我國自1958年開始按照劃分農業戶口和非農業戶口,
目前城鄉居民醫療基本保險各地正在陸續並軌,未來全國居民有望享受平等的身份和待遇。而原本農業戶口的“含金量”反而上漲了,農民變成了擁有土地的居民。
從農民到居民,
如目前農民朋友只能申報‘新農合’醫保,非轄區內報銷比例為30%—40%,現在我們可以選擇城鎮醫保,報銷比例可匹配城鎮職工的醫療保險。
除了醫保,還有公平的教育資源、就業的福利待遇同等、養老保障的實現等全方位的福利改善。
有人擔心,取消農業戶口後會影響農民的既有權益。此次戶籍制度改革不是“農改非”,而是全面取消農民的農業戶口身份,將農民和城鎮居民統一改稱居民,消除身份區隔和歧視,進而逐步實現居民社會管理城鄉一體化、公共服務均等化。
因此,取消農業戶口不會影響附著在農業戶口背後的集體土地承包權、農村宅基地使用權、村集體經濟分配權等‘三權’。統一身份僅僅是個標誌,戶籍改革能否取得成效的關鍵在於各項配套政策的跟進與落實,即消除依附在戶口性質上的如醫療、就業、住房保障等方面的差別待遇,真正實現城鎮基本公共服務的全覆蓋。
一、辦好土地確權證。關於承包地的權屬、面積、用途、空間位置,明確土地利用情況,解決土地權屬爭議。土地確權登記後,土地就有了身份證明,以後就可以抵押貸款、擔保、流轉等。這樣就維護了農民的利益。
二、辦好不動產權證。是不允許動的房產權利證明,在原來的房產證的基礎上,增加了鐳射區、不動產單元號、使用期限等內容,相當於房產證的全面升級。這樣就保障了農民的權益。
將農民的耕地、宅基地都詳細地登記在冊,並且頒發土地確權證和不動產權證,從一定意義上講,農業戶口即使被取消了,只要有土地確權證和不動產權證,耕地和房屋還屬於農民。農民朋友們,這兩個證件要在手了,還沒有的要抓緊辦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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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民朋友的既有權益有無影響?有人擔心,取消農業戶口後會影響農民的既有權益。此次戶籍制度改革不是“農改非”,而是全面取消農民的農業戶口身份,將農民和城鎮居民統一改稱居民,消除身份區隔和歧視,進而逐步實現居民社會管理城鄉一體化、公共服務均等化。
因此,取消農業戶口不會影響附著在農業戶口背後的集體土地承包權、農村宅基地使用權、村集體經濟分配權等‘三權’。統一身份僅僅是個標誌,戶籍改革能否取得成效的關鍵在於各項配套政策的跟進與落實,即消除依附在戶口性質上的如醫療、就業、住房保障等方面的差別待遇,真正實現城鎮基本公共服務的全覆蓋。
一、辦好土地確權證。關於承包地的權屬、面積、用途、空間位置,明確土地利用情況,解決土地權屬爭議。土地確權登記後,土地就有了身份證明,以後就可以抵押貸款、擔保、流轉等。這樣就維護了農民的利益。
二、辦好不動產權證。是不允許動的房產權利證明,在原來的房產證的基礎上,增加了鐳射區、不動產單元號、使用期限等內容,相當於房產證的全面升級。這樣就保障了農民的權益。
將農民的耕地、宅基地都詳細地登記在冊,並且頒發土地確權證和不動產權證,從一定意義上講,農業戶口即使被取消了,只要有土地確權證和不動產權證,耕地和房屋還屬於農民。農民朋友們,這兩個證件要在手了,還沒有的要抓緊辦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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