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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群眾“舌尖上的安全”:騰沖男子銷售問題肉被批捕

近日,騰沖市檢察院依法對生產、銷售不符合安全標準食品案的犯罪嫌疑人林某批准逮捕。

經查,2016年3月份以來,犯罪嫌疑人林某在騰沖市騰越鎮文星樓社區的出租房內無證加工豬頭肉、豬腳、豬腸後出售。

騰沖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執法人員接群眾舉報後,於2017年7月14日到現場檢查,經檢查現場經營環境髒亂、衛生極差,在其冷庫內搜查出1500千克顏色發綠、散發臭味的冰凍豬頭肉、豬腳肉、豬腸等,經抽樣檢查,結果為腐敗變質,揮發性鹽基氮均高於標準要求15mg/100g。

該案系騰沖檢察院在查閱市場監督管理局行政案件中發現並監督移送公安機關刑事立案處理。

騰沖檢察院在落實“兩個專項立案監督”工作中充分發揮檢察職能,主動作為、加強組織領導、完善工作機制、注重部門聯動,緊緊圍繞人民群眾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加大打擊危害食品藥品安全犯罪的力度,深入開展案件線索摸排、梳理,及時監督行政機關移送涉嫌犯罪案件,

引導公安機關收集固定證據,切實保障人民群眾“舌尖上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