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說要想離婚,必須彩禮錢還給他,還要精神損失費
登記後他就有動手的舉動,在他一再道歉下決定原諒。那時候婚禮還沒辦,考慮著1、是初犯。2、已經登記了。結果好日子不長蜜月期他把我從臥鋪拽下來,並大打出手。原因只是因為他給我要新房鑰匙我沒馬上給他。
這樣暴脾氣的老公不分難道要鍛煉自己如何當一個優秀的單親媽媽嗎?是的我當時就是這樣想的。
這事也給婆婆公公說了,拋開他家對我好壞不講,我覺得這事必須他家知情,也算是跟他家有個交代了。
中間也想過原諒湊合著生活,只是每次和他通電話的時候我都感覺到莫名的恐懼,也不敢生寶寶,因為我自幼就是在單親家庭長大的,我太知道一個單親媽媽帶著孩子生活的不易。我不想讓我的孩子也在這樣的環境下成長。更何況,他口口聲聲的說改三天就變臉。
並無數次的指責我他家裡為了給他娶媳婦花了那麼多錢,我還不珍惜。我也只能呵呵,新房是他媽媽的名字,裝修錢是他家出的,彩禮加三金就給了三萬多,都不夠我家給買家電的錢。更何況是他出手傷人在前,我心灰意冷在後。
婚後我媽給了我十萬塊錢,因為出了這檔子事我也偷偷存在我媽名下了。
分居也有兩個月了,婆婆和公公一個電話都沒打過,不聞不問。一開始他不離,說我必須把他彩禮錢還給他,還有精神損失費,然後就失蹤了,這兩天突然出現要去辦手續,我給他要我的嫁妝,他說那都是用他家給的彩禮錢買的,不給我。
諮詢過律師,我有他打人的證據,我倆有共同財產可以分割,如果上訴目測有些優勢。但是比較牽扯精力,協議離婚我放棄共同財產的分割,放棄嫁妝。
就算法院判決也不會判給我太多錢,因為共同財產比較少才兩萬多。單身協議離婚太便宜他和她家了。我也糾結不知道怎麼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