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歲遇見了10年前的同桌,於是我們訂婚了
有種相聚是一種緣分!我一直懷念高中和同桌沒捅破的青澀愛情,到現在28歲了還沒談過戀愛,父母為我安排了相親,十萬分不願意。厚著臉皮跑去看女孩,想不到竟然是高中同桌的她,
我們公司領導,每次對我們做的方案不同意的時候就喜歡說一句呵呵,然後下面就沒人說話,
昨天心情好,我去理髮店燙頭髮,遇到個滴藥水的學徒。在上第二輪藥水的時候我肚子一陣疼痛,
話說老媽把戶口本放在很顯眼的地方,以方便女兒偷拿去領個證什麼的,我能說你們這些都弱爆了嗎?我媽直接把戶口本塞我包裡,並不止一次告訴我:閨女,戶口本隨身帶好吧,萬一哪天有個瞎了眼的看上你了,不要猶豫,直接領證去吧。萬一你回家拿戶口本的功夫,人家後悔了,千年等一回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