廚師未關火離開廚房 引發火災被拘留10日
近日,福田保稅區一餐廳的廚師因操作不當導致廚房著火,被福田警方依法處以行政拘留10日。
8月11日5時45分,福保派出所接到報警稱,位於福田保稅區一餐廳的廚房突發火災,情況十分危急。
隨後,福保派出所消防民警迅速展開火災調查、證據採集等相關工作。據現場勘查,綜合相關調查,發現是該餐廳廚師王某在炸麻團時疏於看護,竟在未關爐火的情況下離開廚房長達20分鐘,導致油鍋著火,並沿油煙管道蔓延,引起火災。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六十四條第二項之規定,目前廚師王某過失引發火災的違法行為,被福田警方依法處以行政拘留10日的處罰。
當天上午9時30分,福保派出所召開“8·11”火災現場警示會,通報保稅區餐廳廚房火災原因及對責任人的處理結果,並組織與會人員到火災現場接受教育,從中吸取教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