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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地男子醉駕出車禍 漯河交警一查竟還是駕校教練

大河報·大河用戶端首席記者 劉廣超 通訊員 殷廣華 文圖

“作為一名駕校教練,應該比常人更要瞭解飲酒駕車的危害性,沒想到他自己卻因喝酒犯了大錯。”8月16日上午,向記者提起查處的一名醉酒駕車撞毀路邊看板的駕校教練時,漯河市公安局陰陽趙交管巡防大隊民警也是吃驚不已。

“8月8日淩晨4時36分,我們接到110指令,在漯舞路問十鄉政府門口,有一輛轎車把路北大門口看板撞壞了,請求出警。”值班民警告訴記者,接警後他們迅速趕往了現場。

經民警調查得知,當天淩晨4點30分左右,龍某某(許昌鄢陵人,職業為駕校教練)駕駛的豫LZE9**小型轎車由東向西行駛至S330省道問十鄉政府門前,與路北鄉政府門口的看板相撞,造成車輛及看板受損。

在詢問過程中,民警發現龍某某有酒後駕駛的嫌疑,經酒精測試儀現場檢測,其血液中酒精含量為218mg/100ml,有醉酒駕駛嫌疑。民警又對其進行了抽血化驗,經舞陽縣疾病預防控制中心血液檢測,

其血液乙醇含量為162mg/100ml,屬醉酒駕駛。民警經查緝布控系統查詢,龍某某夜裡2點從鄢陵出來,在漯河市區轉了一個多小時。

因龍某某行為已涉嫌危險駕駛罪,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零七條之規定,警方已對龍某某以危險駕駛罪刑事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