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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警通報」鹿泉網安拘留一名制散邪教宣傳品人員

近日,鹿泉警方經縝密工作,成功將一名製作散發邪教宣傳物品的人員抓獲。

2017年6月6日,鹿泉網安大隊接群眾舉報稱有邪教人員涉嫌製作散發邪教宣傳物品。對此,網安大隊立即與獲鹿派出所聯繫,在區市政廣場將正在散發邪教宣傳品的李某當場抓獲。民警依法對其處所進行搜查,收繳查獲製作邪教宣傳品的電腦,彩色印表機,雷射印表機各一台、邪教相關書刊80餘本、宣傳標語65張、宣傳光碟及裸盤600余張,優盤1個,其他邪教宣傳材料150張。

經審訊,犯罪嫌疑人李某對上述犯罪事實供認不諱。

目前,犯罪嫌疑人李某已被刑事拘留,此案正在進一步審查中。

【法律連結】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條第一款:

組織和利用會道門、邪教組織或者利用迷信破壞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實施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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