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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警通報」贊皇縣線民因編造、傳播地震謠言被依法查處!

贊皇警方對此案高度重視,立即部署展開調查。經調查,當日上午10點46分一名微信昵稱為“繁星春水”的線民最先將該資訊發佈在“賭博:高薪族”的微信群中,後經微信昵稱為“贊皇萬事通客服051232”等幾位線民在朋友圈和微信群的轉發而迅速傳播。

現已查明昵稱“繁星春水”的微信號使用者為朱某某(贊皇縣人,男,39歲),民警將其傳喚至贊皇縣公安局網安大隊進行詢問,朱某某對自己編造並在微信群中發佈有關地震提醒的虛假資訊供認不諱,並稱自己只是想在工友群中和群裡工人們開個玩笑,就自己編寫了這條消息發到了微信群中,自己也沒想到會引起贊皇縣微信群和朋友圈大面積轉發,
經過民警的批評教育,朱某某已經意識到自己違法行為的嚴重性。

目前,贊皇警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五條第一項之規定,已對朱某某行政拘留三日,對地震謠言的傳播起到關鍵作用的贊皇萬事通客服焦某某等其他三名線民,

民警逐一進行了教育訓誡。

法律連結: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五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一)散佈謠言,謊報險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擾亂公共秩序的;

(二)投放虛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蝕性物質或者傳染病病原體等危險物質擾亂公共秩序的;

(三)揚言實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險物質擾亂公共秩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