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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出臺政策,進城擺攤不屬於無證經營,這下農民可以放心了!

以前在農村,記得經常在村頭或鎮上趕集,來擺攤的農民很多。大多數都是自家的農副產品,而且價格相對也很實惠。近年來,隨著農村經濟發展,農民種植特色農產品以及常規性蔬菜等很多,

但迫於壓力產品不能及時銷售出去,就去城裡擺攤。還有部分農民,種地收入低,沒有別的收入,就利用個人技能從事便民服務勞動,賺錢一點收入。

不過,很多農民也是擔心到城裡擺攤,找不到合適的位置。如果是地方偏了,肯定影響銷量。

所以很多農民都是一大早就出發,找個好位置。特別是在人群比較集中或者人流量大的道路兩旁。由於農民擺攤農產品價格比城裡蔬菜市場或者超市等都會便宜,經濟實惠,很多城裡人也都願意買。但是,農民最擔心的就是,擺攤合不合規定,要不要經營證之類的,怕違反的了當地管理規定。最後自己辛苦拉來的產品,賣不出去。

不過,國家出臺《無證無照經營查處辦法》,其中有關於進城農民的好消息。政策規定,在縣級以上政府指定的場所和時間,來銷售農副產品、日常生活用品以及個人利用自身的技能從事依法無須取得許可的便民勞務活動,不歸為無證經營範圍,也就是說沒有相關的經營證,農民也可以擺攤賺錢了。

這項政策將在2017年10月1日開始執行,對農民來說是個福音。

總的來說,近年來隨著種地不賺錢,很多農民想通過種植特色農產品等增加點收入,有了這項政策,農民可以依法在城裡進行農副產品、日常生活用品等銷售,相信有不少農民通過合理安排,

也能增加一筆收入。不過,要注意的是,一定要在指定的場所和時間,在享受權利同時履行義務。今後再進城擺攤,農民可以放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