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文網

欽州農村貧困住院患者可“先診療後付費”

為切實做好欽州市農村貧困人口醫療保障工作,促進健康扶貧工程順利實施,根據《中共廣西壯族自治區委員會關於貫徹落實中央扶貧開發工作重大決策部署堅決打贏“十三五”脫貧攻堅戰的決定》、《關於印發廣西農村貧困住院患者縣(區)域內先診療後付費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桂衛醫發〔2017〕10號)有關要求,

日前,欽州市衛生計生委、市人社局、市民政局、市扶貧辦聯合印發了《欽州市農村貧困住院患者縣域區內先診療後付費工作實施方案》。

實施範圍和對象

1.實施範圍:欽州市農村貧困住院患者所在縣(區)域內的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定點醫療機構。

2.實施對象:參加欽州市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農村貧困住院患者,包括建檔立卡貧困戶以及非建檔立卡農村低保物件、孤兒、特困人員。

3.不享受縣(區)域內住院“先診療、後付費”的情形:

涉及違法犯罪行為(包括打架、鬥毆、吸毒、服毒等)所產生的住院醫療費用;

人流和引產(有醫學需要和政策規定的除外),以及因交通事故、醫療事故等應由協力廠商負擔的醫療費用;

有惡意欠逃費記錄、個人信用資訊不良的患者;

根據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有關規定,不享受縣域內住院“先診療、後付費”的其它情形。

實施內容及流程

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農村貧困住院患者在欽州市縣(區)域內實行農村貧困住院患者住院費用“先診療,後付費”,入院時不需繳納住院押金即可住院治療。出院時,僅需繳納個人應承擔的醫療費用部分,即可辦理出院手續。

此《方案》的出臺,改革了傳統的住院病人先交押金的做法,實行農村貧困住院患者“先診療、後付費”新模式,開通了生命“綠色通道”,最大程度方便了農村貧困群眾就醫,確保患者得到及時、安全、規範、有效的治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