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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注」線民們注意!再不去實名認證,你就不能跟帖了!

評論後臺實名!

彈幕加強管理!

今天,國家互聯網資訊辦公室公佈《互聯網跟帖評論服務管理規定》,

規定明確指出,不得向未認證真實身份資訊的使用者提供跟帖評論服務,並加強“彈幕”管理,要求提供彈幕服務的網站要在同一平臺和頁面同時提供與之對應的靜態版資訊內容。

目的

依法行政、規範促進跟帖評論服務健康發展

國家互聯網資訊辦公室相關負責人表示,出臺專門規範跟帖評論服務的管理規定,主要基於以下三個方面的考慮:

1. 適應深入推進依法行政的需要

今年正式實施的《網路安全法》,是網路安全的基本法,對網路資訊安全提出了明確要求。跟帖評論作為網路資訊的重要組成部分,需要嚴格依照《網路安全法》的規定,設定相關制度。

2. 適應跟帖評論服務管理規範化的需要

跟帖評論服務豐富了人民群眾的網路生活,但同時也出現了傳播網路謠言、散佈污言穢語、發佈違法違規資訊等不良現象,擾亂資訊傳播秩序,破壞網路輿論生態,需要依法加強治理。

3. 適應促進跟帖評論服務健康發展的需要

跟帖評論服務已經成為各類傳播平臺的“標配”,新形式新功能不斷湧現,日益成為廣大線民互動交流、表達意見、輿論監督的重要方式,

需要依法促其健康有序發展。

框架

十三條規定內容

《規定》共十三條。第一條至第三條,主要對目的、依據、原則、適用範圍、監管主體作出規定。第四條,主要對跟帖評論新產品、新應用、新功能進行安全評估作出規定。

第五條,主要對跟帖評論服務提供者落實主體責任作出規定。

第六條,主要對跟帖評論服務提供者及跟帖評論服務使用者自律作出規定。

第七條,主要對跟帖評論服務提供者及其從業人員不得為謀取不正當利益干預輿論作出規定。

第八條和第九條,主要對跟帖評論服務提供者加強使用者管理、開展信用評估作出規定。

第十條,主要對建立公眾投訴和舉報制度作出規定。

第十一條和第十二條,主要對違反《規定》的行為的法律責任作出規定。

第十三條,對公佈實施作出規定。

影響

網友“後臺實名” 水軍謀財夢碎

根據該《規定》,

禁止跟帖評論服務提供者及其從業人員非法牟利,明確要求不得為謀取不正當利益或基於錯誤價值取向有選擇地刪除、推薦跟帖評論,不得利用軟體、雇傭商業機構及人員等方式散佈資訊。

該負責人還表示,新規強化資訊安全保護,要求跟帖評論服務提供者加強技術保障,及時發現存在的安全缺陷、漏洞等風險,並採取補救措施。同時,規定國家和省、自治區、直轄市互聯網資訊辦公室建立互聯網跟帖評論服務提供者的信用檔案和失信黑名單管理制度,加強對互聯網跟帖評論服務提供者的管理監督和失信懲戒。

根據該《規定》,網站要按照“後臺實名、前臺自願”原則,對註冊使用者進行真實身份信息認證,不得向未認證真實身份資訊的使用者提供跟帖評論服務。

網站

建立先審後發制度、當好評論“把關人”

《規定》還要求建立先審後發制度。

該相關負責人稱,《網路安全法》規定網路運營者應當加強對其使用者發佈資訊的管理。建立先審後發制度,目的在於推動網站負起管理責任,當好跟帖評論的“把關人”,維護跟帖評論良好生態。

此外,《規定》要求加強彈幕管理。該相關負責人表示,彈幕日益成為線民尤其是年輕線民網上交流的重要方式,為維護彈幕正常秩序,防止在彈幕環節傳播違法違規資訊,《規定》要求提供彈幕服務的網站要在同一平臺和頁面同時提供與之對應的靜態版資訊內容。

該《規定》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戳大圖查看《規定》原文:

及時發現存在的安全缺陷、漏洞等風險,並採取補救措施。同時,規定國家和省、自治區、直轄市互聯網資訊辦公室建立互聯網跟帖評論服務提供者的信用檔案和失信黑名單管理制度,加強對互聯網跟帖評論服務提供者的管理監督和失信懲戒。

根據該《規定》,網站要按照“後臺實名、前臺自願”原則,對註冊使用者進行真實身份信息認證,不得向未認證真實身份資訊的使用者提供跟帖評論服務。

網站

建立先審後發制度、當好評論“把關人”

《規定》還要求建立先審後發制度。

該相關負責人稱,《網路安全法》規定網路運營者應當加強對其使用者發佈資訊的管理。建立先審後發制度,目的在於推動網站負起管理責任,當好跟帖評論的“把關人”,維護跟帖評論良好生態。

此外,《規定》要求加強彈幕管理。該相關負責人表示,彈幕日益成為線民尤其是年輕線民網上交流的重要方式,為維護彈幕正常秩序,防止在彈幕環節傳播違法違規資訊,《規定》要求提供彈幕服務的網站要在同一平臺和頁面同時提供與之對應的靜態版資訊內容。

該《規定》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戳大圖查看《規定》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