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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5日起,違章未銷要扣行駛證!

交通違章是車主們最怕看到的事情,要是遇到扣分加罰款,

簡直哭都不知道去哪裡哭。車主們在看本文章之前,先看看自己最近有沒有違章,違章之後有沒有及時處理哦!

查完沒有?現在無憂哥正式開車了!

駕駛員接到交通違法行為處理通知書後遲遲不去處理的情況,現在可是一抓一大把。根據官方的統計資料得知,在我國單一城市:有5起以上交通違法逾期不處理的機動車,每個月就超過10萬輛!(反正這些人也當滯納金不是錢!)其中,個別機動車違法行為逾期不處理的數量甚至超過300起!

交警叔叔對這些人可是十分的頭疼,頭疼的交警叔叔不好惹,現在他們要發功了,各位車主趕緊拿起小本子記下來!

新修訂的《上海市道路交通管理條例》將於3月25日起施行,其中規定:“執行職務的民警發現機動車在本市有道路交通違法行為逾期未接受處理記錄累積達到5起以上的,可以先予扣留機動車行駛證,

並通知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或者駕駛人及時接受處理,處理完畢後,發還機動車行駛證。”

對,你們沒有看錯,是要扣機動車行駛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