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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母強行給我相親,弟弟訂婚沒有通知我,看到他的彩禮我嚎啕大哭

我剛出生的時候,我的親媽媽就因為難產離開了我。後來在我三歲那年,我爸爸又找到了新歡,把這位新歡帶回來家,從此我管她叫媽媽。

繼母這人有我爸爸在場的時候表現地很疼我很愛我,

會把好吃的給我吃。而當我爸爸一不在場的時候,繼母就表現地很討厭我,甚至還要罵我打我,說我髒說我頑皮,有時候還不給我吃飯。這點在繼母有了和爸爸的孩子後表現地更加明顯,家裡吃的零食都不給我吃,叫我做家務,幫忙帶弟弟,如果我把弟弟弄哭了,繼母就會不分青紅皂白打我。

可以說我的童年是被繼母打罵長大的,我從內心裡面不喜歡繼母和弟弟,我覺得在家裡他們母子聯合起來欺負我,我對他們沒有多少感情。

初中畢業後,我就和村裡的老鄉外出打工了,那時候繼母叫我每個月要寄錢回來,不寄的話就不讓我回家。也許是從小被繼母打怕的原因吧,我很老實地每個月寄五百到一千塊錢回家。

這一晃十年過去了,我給家裡激動錢差不多已經有十來萬了,我也到了適婚的年紀了,那個時候我是有喜歡的人的,可是繼母嫌棄他家裡窮,硬是將我們拆散了。後來繼母強行給我安排了一場相親,那個男人一看就不是好東西,在我們村的名聲也很差,

然而他付得起繼母要求的15萬彩禮錢。我曾跪下來求繼母和爸爸不要把我嫁給這個男人,然而任憑我哭得再傷心,他們還是不管我的死活。

在這個男的給繼母彩禮錢後,弟弟就和他的女朋友訂婚了,要不是別人告訴我弟弟訂婚了,

我都還不知道。我跑了回家,看見他們兩家人在歡聲笑談,繼母還給了弟妹家15萬的彩禮錢,這下我全明白了,繼母是相當於幫我賣了,給弟弟娶老婆了。原來我在這個家的地位是那麼低下,我嚎啕大哭,當時失去了理智,當著兩家人的面把家砸了,這個家已經不再是我的家,從此我將遠走高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