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解決剩男剩女問題,古人都是這樣做的
現如今的社會中剩男剩女問題已經是越來越嚴重。但是在古代是很少能出現這種情況的。因為古代生產力低下在加上戰亂不斷,一個民族想要繁衍生息就必須要生育大量的人口,
一般來說在古代女子滿15歲便是成年,男子滿20歲時成年,所以女子一般在15歲左右就可以結婚了。在西晉的時候就曾有法律規定,如果女子到了17歲還沒有出嫁的話,
南北朝時期的中國更是亂的很,連年征戰使得人口大量減少,為了繁衍人口,當時的法律規定如果女子到了15歲還沒有出嫁的話,家裡的父兄是要坐牢的。
另外在中國古代並不是所有的朝代都提倡女子三貞九烈,寡婦守節什麼的,很多朝代都是鼓勵寡婦再嫁的,這樣也可以解決很大一部分老光棍的問題。寡婦再嫁可以繼續繁衍後代增加人口。只是明清時期理學的興起,才有了束縛女人的那些所謂的三綱五常。
另外,在古代比較開放的王朝,官府會在每年的春天舉辦大型的踏春活動,其實就是變相的相親大會。
看看古代政府是怎樣插手管理老百姓婚姻的,怪不得沒有現在這樣的剩男剩女現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