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人解決剩男剩女的方法太奇葩:不結婚就坐牢!
晚婚晚育,現在看來貌似是一個主題詞,更多的年輕人有了這樣的想法,整個社會也給予了更多的包容性。不過在講究“不孝有三,無後為大”觀念甚重的古代,你要是晚婚晚育可就不得了了,
一、官府出面。如果遇上好的皇帝,好的制度,剩男剩女們的婚姻問題就由組織來解決。譬如晉武帝時,女子如果到十七歲還沒有出嫁,地方官必須充當媒人,給女子找到夫家。在清代,還專門設有“官媒”,如果大量男子被罰配去了新疆,為了維護邊疆穩定,家中後繼有人,就設了不少官媒,方便給大量的光棍男找老婆。
二、“瓜不甜,也要強扭”。在晉代,女子到了一定年齡必須嫁人,否則官府要強行給她找物件。《晉書·武帝紀》(卷三)記載,司馬炎在泰始九年冬十月要求,“制女年十七父母不嫁者,使長吏配之”。
三、限制富豪納妾。在古代,男人一般都是三妻四妾,那如果碰上有錢的富豪,沒准還會娶更多的年輕女子,那勢必會造成男女比例的失衡,
四、鼓勵“二婚”。在古代有 “ 好女不二嫁 ” 的說法 , 講究的是從一而終的婚嫁習俗。所以不管是民間 , 還是官府 , 鼓勵再嫁是非常有難度的。男人一般視娶寡婦為低人一等 , 在社會上會抬不起頭 , 讓人看不起 , 除非實在討不到 , 或討不起黃花閨女了 , 才會選擇有婚史的女人結婚成家。所以 , 過去不只寡婦再嫁難 , 男子娶二婚女亦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