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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證弄丟了怎麼辦?

農村需要在土地上修建房屋的話,可以申請建房用地,那要是宅基地證弄丟了怎麼辦?

宅基地允許建房,但建房之前還需要提出申請,經批准以後,才能憑宅基地證和准建證去申請辦理房產證


宅基地地上的房屋等建築物的確權問題,雖然《物權法》已有相關規定,可以辦理房產證,但是,由於宅基地本身的使用限制和建築物無法與土地分割的實施,造成宅基地相對應的房產證沒有實際用途--無法像國有土地上的房產一樣,

可以抵押、出售以獲得其實際收益。

宅基地證,即“集體土地使用證”,但集體土地使用證具有更為廣泛的定義,既包括宅基地使用權,還包括其他集體或集體內部成員所使用的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證明,如:村辦學校、辦公室、村辦企業等等。

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是與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相對應的,

區別在於使用權的許可權:集體土地未經批准不得轉讓、出售、,使用權人只能是本集體組織內部成員;而國有建設用地就沒有上述相關的規定。相對而言,宅基地的使用有更為嚴格的要求:一戶一宅、年滿18周歲、沒有住宅。

丟失了農村宅基地證,可以去房屋管理部門申請補辦。具體的補辦流程如下:

1、 先登報聲明將原《房屋所有權證》作廢,

登報後張貼公告徵求異議;

2、 10日後如無異議由房主申請所屬鎮的規劃建設管理站的工作人員到實地測量;

3、 房屋所有權人提供身份證、戶口薄影本、登記聲明作廢報紙原件、村委證明等相關材料;

4、 申請重新辦理《房屋所有權證》。

在補辦農村宅基證時,具體應該如何辦理請到所屬鎮規劃建設管理站諮詢。

農村房產證補償的費用不多,分為三個部分:

1、申請遺失登記不收費;

2、補辦房產證交納房屋所有權證工本費10元/本,檔案費10元/份;

3、登報費用。登報費用具體需要諮詢報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