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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延養老險試點箭在弦上 最快10月落地

“十年磨一劍”,個人稅收遞延型商業養老保險試點(下稱“稅延型養老險”)終於將在今年正式落地。近日,第一財經從業內知情人士處獲悉,目前稅延型養老險方案已經基本成型,

但仍需報國務院審議,預計最快將在10月正式落地。

8月29日下午,受國務院委託,財政部部長肖捷向全國人大常委會作《國務院關於今年以來預算執行情況的報告》時也表示,下一步將啟動個人稅收遞延型商業養老保險試點。這一最新表態,表明稅延型養險已破局。

“稅收優惠在成熟保險市場中是很重要的牽引企業和個人投保商業養老保險的催化劑。相信我國商業養老險市場也會隨著稅延政策的落地迎來爆發,

最終能夠達到美國‘第三支柱’在整個養老保障體系中的占比水準。”太保壽險副總經理兼健康養老事業中心總經理郁華對第一財經表示。

稅延額度、模式是焦點

7月4日,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於加快發展商業養老保險的若干意見》。其中最引人關注的一點,無疑是明確醞釀了近十年的稅延型養老險試點將於2017年年底前啟動。

“目前,經過各方的共同努力,

試點方案已基本成型。”保監會人身保險監管部主任袁序成表示。

在試點方案中,稅延額度、稅延模式等顯然是市場關注的焦點。

第一財經從業內知情人士處獲悉,目前在財政部的牽頭下,保監會、稅務總局等部門還在就方案的一些細節問題進行討論,預計將於9月將最終方案上交至國務院,最快10月或將迎來試點方案的正式落地。

不管是2014年推行的“第二支柱”企業年金、職業年金個人繳費部分的遞延繳稅優惠,

還是今年7月1日起全國推行的一年最多可以在個人所得稅稅前扣除2400元的稅優商業健康險,從目前的推行效果來看都並不十分“亮眼”,一大原因就是優惠幅度的吸引力不夠,因此此次稅延型養老險的優惠幅度就成了最受關注的焦點。

值得注意的是,早在2012年的“陸家嘴論壇”上,保監會就表示將選在上海試點稅延型養老險,

而現任證監會副主席、時任上海市金融服務辦公室主任的方星海在論壇期間透露當時上海試點方案的稅延上限即為1000元,其中商業養老保險帳戶可稅前列支700元,企業年金帳戶可稅前列支300元。

而在稅收優惠模式方面,在按繳費階段、資金運用階段以及養老金領取三個階段分別是否需要繳稅而形成的8種納稅方式組合中,郁華認為,未來稅延型養老險預計將採取EET模式,

即允許從稅前收入中扣除規定的養老金繳費額,取得投資收益時免稅,但在養老金領取階段徵收個人所得稅。

“EET模式作為一種延遲納稅的模式是當前商業養老保險稅收優惠的主流模式,因此,不同于稅優健康保險,稅延養老險的稅收是延後而不是抵扣,即稅前列支保費,在領取時繳納稅款,從而發揮邊際稅率差異的優勢,對投保人實現稅收優惠的效果。但具體的方式還有待國家政策最終確定。”郁華表示。

“我國人口基數很大,繳納個人所得稅的人群可能有約一半是非代扣代繳的,這部分人員的收入結構非常複雜。從我們在稅務機關瞭解到的情況來看,對於養老金領取期間的個稅繳納,大家都是建議從簡,可能採取簡易稅率或者定額徵稅的方式。”郁華表示。

不過,他也表示,不管在稅收優惠幅度、稅延模式、養老保障基金形態抑或是未來繳費領取的一些操作方式上,將來都可能隨著實際推行情況進行一些改進。

“例如EET模式儘管是目前主流模式,但其局限性主要體現在若工資、薪金所得的納稅人規模較小,實際享受稅收遞延的人群就較有限,對參加納稅的中等收入人群和預計未來稅負高於當前稅負的群體來說激勵性也較小。未來是否會在稅延型養老險方面將EET模式與TEE模式(繳費階段交稅,投資收益積累期間及養老金領取階段免稅)進行結合,還需要看相關部門的研究論證和綜合考量來確定。”郁華表示。

而在首批試點地點方面,第一財經瞭解到,試點將在包括上海在內的多個城市進行。

事實上,稅延型養老險“十年磨劍”的過程中,大多數相關保險公司或多或少都進行過一些準備工作。因此,業內普遍預計,此次稅延型養老險從政策落地到正式推出產品並不會相隔太久。

保監會副主席黃洪此前表示,保險業已經基本做好了稅延養老保險試點的準備工作,包括監管規制的初步框架、初步的產品示範條款,資訊技術保障方面則已經責成中國保險資訊技術公司(下稱“中保信”)開發了稅延養老保險試點的資訊系統。

“我們在準備工作方面也投入了很多資源。在產品方面,目前已經分別準備了多種形態的試點產品條款,將根據最後方案來調整確定產品類型。內部銷售系統也已準備就緒,而對於負責整個試點工作營運系統的中保信,我們這邊的資料介面也已準備妥當。一旦政策落地,預計第一時間就可以正式發佈產品。”郁華表示。

填補養老缺口

“稅延政策已經醞釀了近十年,現在正是適合推出的時機。”郁華表示。

人社部資料顯示,截至2016年底,中國60歲以上人口已達2.3億,占總人口的16.7%,老年撫養比已達到2.8:1,而到2050年,這個比例有可能達到1.3:1。

為解決養老保險問題,我國經歷了從國家養老保障逐步向社會養老保障的過渡,並逐步形成了以基本養老保險為第一支柱,企業年金、職業年金為第二支柱,商業養老保險為第三支柱的三支柱養老保障體系。

但正如黃洪在國新辦舉行的國務院政策例行吹風會上所說的:我國商業養老保險一直以來保持著持續穩健的發展態勢,但總體規模不大。

據郁華介紹,作為第一支柱的我國基本養老保險替代率(勞動者退休時養老金領取水準與退休前工資收入水準之比)從1997年的70.79%下降到了2014年的45%,已處於國際勞工組織公約劃定的養老金替代率警戒線(55%)之下。隨著社會老齡化程度加劇,養老統籌帳戶支付壓力逐年增加,2015年制度贍養率(領取養老金的人數與繳納養老保險費的人數之比)提升至34.84%,在部分地區甚至超過了50%。

“基本養老保險替代率低也並不一定意味著整個養老保障系統的水準低,關鍵還要看整個保障體系中其他支柱的發展情況。”郁華稱。

不過,從我國的第二支柱——企業年金來看,2016年度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統計公報資料顯示, 當年全國有7.63萬戶企業建立了企業年金,僅占企業法人單位數量的0.35%;參加職工人數為2325萬人,占全國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人數的6.13%;參保企業和職工數量同比增幅在2016年分別下滑至1.1%和0.4%。

而在商業養老保險方面,保監會資料顯示,2016年具備養老功能的人身保險(包括各類在被保險人年滿55歲後向其給付生存保險金的保險產品)保費收入為8600億元,在人身保險保費收入中的占比為25%,有效保單件數6140萬件,有效承保人次6532萬,大概只占全國人數的5%。其中退休後分期領取的養老年金保險的保費收入為1500億元,在人身保險保費收入中的占比僅為4.4%。

“發展以稅延養老險為代表的個人商業養老保險是有效緩解基本養老支付壓力、補充企業年金參保人群覆蓋率的不足,提高人民群眾養老金保障水準的必然要求。而另一方面,之前推出的稅優健康險讓大家對保險方面的稅收優惠有了基本的概念和認識,同時業內也有了經驗可以參考,有益於推動稅延養老險。另外,目前正是全行業向‘保險姓保’方向轉型的時期,更利於稅延養老險的發展。”郁華表示。

事實上,我國“三支柱”的養老保障“頂層設計”在很大程度上借鑒了美國的養老保障體系。

據瞭解,美國養老保障體系由三部分組成:第一支柱為全國統籌的社會養老保險計畫,第二支柱是指雇主支持的養老保險計畫,包括以401(K)為代表的DC計畫和傳統的DB計畫,第三支柱是以個人退休帳戶(IRA)為基礎的個人儲蓄養老保險。個人退休帳戶是美國養老計畫的重要組成,主要包括EET模式的傳統個人退休帳戶和TEE模式的羅斯個人退休帳戶(Roth IRA)。

平安證券非銀首席分析師繳文超表示,目前美國96%的工作人口覆蓋了聯邦養老保險,超過34%的美國家庭(超過4300萬戶)持有IRA帳戶,同時超過55%的家庭擁有雇主發起的養老金計畫,養老體系三支柱中的每一部分都在養老保障的過程中發揮了重要作用,並都有較高的覆蓋範圍。2016年IRA計畫最高繳費限額為5500美元,年齡超過50歲方可額外追加繳費1000美元。截至2016年,IRA帳戶總資產已經達到7.9萬億美元,占全美養老金總資產的31%。

“從美國個人退休帳戶的發展過程我們可以得到以下啟示,一是有效的稅收政策是鼓勵個人養老保險計畫建立的重要制度保障。美國靈活的稅收優惠政策是推動個人退休帳戶取得快速發展的關鍵因素,有效提高了個人進行養老長期規劃的積極性。二是要提高商業養老保險計畫的自主性和靈活性。美國參保人可根據自身實際情況選擇EET模式的傳統個人退休帳戶、TEE模式的羅斯個人退休帳戶或其他類型帳戶,個人可根據自身的風險偏好直接參與到自己資產的投資管理中,各類個人帳戶之間還可以相互轉帳。三是商業養老保險要與資本市場互為依託,互相促進。美國個人退休帳戶可以投資於股票、債券、共同存單、共同基金等多種投資工具,進行組合化的資產配置和專業化管理。”郁華分析稱。

袁序成稱,目前我國商業養老保險的替代率是1%左右,如果能達到10%或者更高,相信會在我國養老保障體系中發揮更大的作用,對基本養老保險形成真正有效的補充。

“稅延政策的初期需要有一個積累的過程。但是相信隨著政策和配套措施的不斷完善,稅收政策的杠杆作用將得到發揮,撬動商業養老保險這個大市場,達到美國等成熟市場中對整個養老保障體系的支撐作用。不過,問題的關鍵還是最終方案的稅收優惠幅度是否有吸引力。”郁華表示。

優勢與挑戰

根據國務院要求:“養老保險是老百姓的養命錢”,養老保險的投資應該以“穩健型投資為主,風險型投資為輔”。對於養老金這種長期性資金,保險公司的風險保障、精算定價、投資上的大類資產配置以及長久期資產挖掘能力都是顯而易見的優勢。

不過對於稅延養老險的落地實施,業內普遍認為仍面臨不少挑戰。

而在保險公司層面來看,更多的挑戰則是來自於基金公司的挑戰以及產品可在不同保險公司之間轉移所帶來的業內競爭壓力。

養老金作為長期、穩定的資金,向來是各個金融機構的“兵家必爭之地”,基金公司、證券公司等都在基本養老保險委託投資、企業年金等方面與保險公司爭食“蛋糕”。據瞭解,基金公司等對於個人養老金的管理也“虎視眈眈”。

丁文韜在研究報告中表示,美國IRA、401K計畫等不僅可以在保險公司開設帳戶 ,同時允許共同基金、商業銀行、證券等成為管理機構 。截至2016年末,美國個人退休帳戶持有的資產7.85萬億美元,其中近47%資產由共同基金管理,40%由證券公司管理 ,銀行與壽險公司持有份額分別為7%、5%。“若未來我國放開養老資產管理限制,銀行、券商等金融機構均有望涉足商業養老資管產業,共用藍海紅利。”

此外,從目前透露出的稅延養老險方案來看,“可在不同保險公司之間轉移產品”頗受業內關注。

“這個設定既使稅延養老保險產品的吸引力增強,但同時也會使業內競爭進一步加劇。”據知情人士透露,在這樣的設定下,對保險公司的服務、帳戶管理、投資業績、資產配置的流動性等都將形成一定的壓力。“一旦投保人將帳戶從A公司轉移到B公司,存量部分也很可能會隨之轉移,這對我們的資產流動性會形成一定的挑戰。”

”郁華表示。

“我國人口基數很大,繳納個人所得稅的人群可能有約一半是非代扣代繳的,這部分人員的收入結構非常複雜。從我們在稅務機關瞭解到的情況來看,對於養老金領取期間的個稅繳納,大家都是建議從簡,可能採取簡易稅率或者定額徵稅的方式。”郁華表示。

不過,他也表示,不管在稅收優惠幅度、稅延模式、養老保障基金形態抑或是未來繳費領取的一些操作方式上,將來都可能隨著實際推行情況進行一些改進。

“例如EET模式儘管是目前主流模式,但其局限性主要體現在若工資、薪金所得的納稅人規模較小,實際享受稅收遞延的人群就較有限,對參加納稅的中等收入人群和預計未來稅負高於當前稅負的群體來說激勵性也較小。未來是否會在稅延型養老險方面將EET模式與TEE模式(繳費階段交稅,投資收益積累期間及養老金領取階段免稅)進行結合,還需要看相關部門的研究論證和綜合考量來確定。”郁華表示。

而在首批試點地點方面,第一財經瞭解到,試點將在包括上海在內的多個城市進行。

事實上,稅延型養老險“十年磨劍”的過程中,大多數相關保險公司或多或少都進行過一些準備工作。因此,業內普遍預計,此次稅延型養老險從政策落地到正式推出產品並不會相隔太久。

保監會副主席黃洪此前表示,保險業已經基本做好了稅延養老保險試點的準備工作,包括監管規制的初步框架、初步的產品示範條款,資訊技術保障方面則已經責成中國保險資訊技術公司(下稱“中保信”)開發了稅延養老保險試點的資訊系統。

“我們在準備工作方面也投入了很多資源。在產品方面,目前已經分別準備了多種形態的試點產品條款,將根據最後方案來調整確定產品類型。內部銷售系統也已準備就緒,而對於負責整個試點工作營運系統的中保信,我們這邊的資料介面也已準備妥當。一旦政策落地,預計第一時間就可以正式發佈產品。”郁華表示。

填補養老缺口

“稅延政策已經醞釀了近十年,現在正是適合推出的時機。”郁華表示。

人社部資料顯示,截至2016年底,中國60歲以上人口已達2.3億,占總人口的16.7%,老年撫養比已達到2.8:1,而到2050年,這個比例有可能達到1.3:1。

為解決養老保險問題,我國經歷了從國家養老保障逐步向社會養老保障的過渡,並逐步形成了以基本養老保險為第一支柱,企業年金、職業年金為第二支柱,商業養老保險為第三支柱的三支柱養老保障體系。

但正如黃洪在國新辦舉行的國務院政策例行吹風會上所說的:我國商業養老保險一直以來保持著持續穩健的發展態勢,但總體規模不大。

據郁華介紹,作為第一支柱的我國基本養老保險替代率(勞動者退休時養老金領取水準與退休前工資收入水準之比)從1997年的70.79%下降到了2014年的45%,已處於國際勞工組織公約劃定的養老金替代率警戒線(55%)之下。隨著社會老齡化程度加劇,養老統籌帳戶支付壓力逐年增加,2015年制度贍養率(領取養老金的人數與繳納養老保險費的人數之比)提升至34.84%,在部分地區甚至超過了50%。

“基本養老保險替代率低也並不一定意味著整個養老保障系統的水準低,關鍵還要看整個保障體系中其他支柱的發展情況。”郁華稱。

不過,從我國的第二支柱——企業年金來看,2016年度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統計公報資料顯示, 當年全國有7.63萬戶企業建立了企業年金,僅占企業法人單位數量的0.35%;參加職工人數為2325萬人,占全國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人數的6.13%;參保企業和職工數量同比增幅在2016年分別下滑至1.1%和0.4%。

而在商業養老保險方面,保監會資料顯示,2016年具備養老功能的人身保險(包括各類在被保險人年滿55歲後向其給付生存保險金的保險產品)保費收入為8600億元,在人身保險保費收入中的占比為25%,有效保單件數6140萬件,有效承保人次6532萬,大概只占全國人數的5%。其中退休後分期領取的養老年金保險的保費收入為1500億元,在人身保險保費收入中的占比僅為4.4%。

“發展以稅延養老險為代表的個人商業養老保險是有效緩解基本養老支付壓力、補充企業年金參保人群覆蓋率的不足,提高人民群眾養老金保障水準的必然要求。而另一方面,之前推出的稅優健康險讓大家對保險方面的稅收優惠有了基本的概念和認識,同時業內也有了經驗可以參考,有益於推動稅延養老險。另外,目前正是全行業向‘保險姓保’方向轉型的時期,更利於稅延養老險的發展。”郁華表示。

事實上,我國“三支柱”的養老保障“頂層設計”在很大程度上借鑒了美國的養老保障體系。

據瞭解,美國養老保障體系由三部分組成:第一支柱為全國統籌的社會養老保險計畫,第二支柱是指雇主支持的養老保險計畫,包括以401(K)為代表的DC計畫和傳統的DB計畫,第三支柱是以個人退休帳戶(IRA)為基礎的個人儲蓄養老保險。個人退休帳戶是美國養老計畫的重要組成,主要包括EET模式的傳統個人退休帳戶和TEE模式的羅斯個人退休帳戶(Roth IRA)。

平安證券非銀首席分析師繳文超表示,目前美國96%的工作人口覆蓋了聯邦養老保險,超過34%的美國家庭(超過4300萬戶)持有IRA帳戶,同時超過55%的家庭擁有雇主發起的養老金計畫,養老體系三支柱中的每一部分都在養老保障的過程中發揮了重要作用,並都有較高的覆蓋範圍。2016年IRA計畫最高繳費限額為5500美元,年齡超過50歲方可額外追加繳費1000美元。截至2016年,IRA帳戶總資產已經達到7.9萬億美元,占全美養老金總資產的31%。

“從美國個人退休帳戶的發展過程我們可以得到以下啟示,一是有效的稅收政策是鼓勵個人養老保險計畫建立的重要制度保障。美國靈活的稅收優惠政策是推動個人退休帳戶取得快速發展的關鍵因素,有效提高了個人進行養老長期規劃的積極性。二是要提高商業養老保險計畫的自主性和靈活性。美國參保人可根據自身實際情況選擇EET模式的傳統個人退休帳戶、TEE模式的羅斯個人退休帳戶或其他類型帳戶,個人可根據自身的風險偏好直接參與到自己資產的投資管理中,各類個人帳戶之間還可以相互轉帳。三是商業養老保險要與資本市場互為依託,互相促進。美國個人退休帳戶可以投資於股票、債券、共同存單、共同基金等多種投資工具,進行組合化的資產配置和專業化管理。”郁華分析稱。

袁序成稱,目前我國商業養老保險的替代率是1%左右,如果能達到10%或者更高,相信會在我國養老保障體系中發揮更大的作用,對基本養老保險形成真正有效的補充。

“稅延政策的初期需要有一個積累的過程。但是相信隨著政策和配套措施的不斷完善,稅收政策的杠杆作用將得到發揮,撬動商業養老保險這個大市場,達到美國等成熟市場中對整個養老保障體系的支撐作用。不過,問題的關鍵還是最終方案的稅收優惠幅度是否有吸引力。”郁華表示。

優勢與挑戰

根據國務院要求:“養老保險是老百姓的養命錢”,養老保險的投資應該以“穩健型投資為主,風險型投資為輔”。對於養老金這種長期性資金,保險公司的風險保障、精算定價、投資上的大類資產配置以及長久期資產挖掘能力都是顯而易見的優勢。

不過對於稅延養老險的落地實施,業內普遍認為仍面臨不少挑戰。

而在保險公司層面來看,更多的挑戰則是來自於基金公司的挑戰以及產品可在不同保險公司之間轉移所帶來的業內競爭壓力。

養老金作為長期、穩定的資金,向來是各個金融機構的“兵家必爭之地”,基金公司、證券公司等都在基本養老保險委託投資、企業年金等方面與保險公司爭食“蛋糕”。據瞭解,基金公司等對於個人養老金的管理也“虎視眈眈”。

丁文韜在研究報告中表示,美國IRA、401K計畫等不僅可以在保險公司開設帳戶 ,同時允許共同基金、商業銀行、證券等成為管理機構 。截至2016年末,美國個人退休帳戶持有的資產7.85萬億美元,其中近47%資產由共同基金管理,40%由證券公司管理 ,銀行與壽險公司持有份額分別為7%、5%。“若未來我國放開養老資產管理限制,銀行、券商等金融機構均有望涉足商業養老資管產業,共用藍海紅利。”

此外,從目前透露出的稅延養老險方案來看,“可在不同保險公司之間轉移產品”頗受業內關注。

“這個設定既使稅延養老保險產品的吸引力增強,但同時也會使業內競爭進一步加劇。”據知情人士透露,在這樣的設定下,對保險公司的服務、帳戶管理、投資業績、資產配置的流動性等都將形成一定的壓力。“一旦投保人將帳戶從A公司轉移到B公司,存量部分也很可能會隨之轉移,這對我們的資產流動性會形成一定的挑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