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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發話了:以後公共場所都會有充電樁

車多樁少一直是制約電動汽車普及的門檻之一,車主不能隨時找到充電樁,心裡總是不那麼踏實。

不過以後就不一樣了,商場、超市、辦公類建築等公共場所至少有10%的車位可以充電,

電動汽車車主以後去哪兒都不愁充電了!

日前,北京市政府辦公廳印發了《關於進一步加強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建設和管理的實施意見》。

《意見》要求,具備電源條件的既有辦公類建築、大型商場、超市、公園、風景名勝區、交通樞紐等的公共停車場,

應按照不低於10%車位比例配建公用充電設施;電源條件不能滿足配建要求的,先期建設不少於2個公用充電設施。

可以看出,上面提到的這些公共場所基本上覆蓋了我們日常生活中所有可能去的地方,以後電動汽車車主無論是上班、出遊還是逛街,都不會再出現找不到充電樁的情況了。

此外,北京市明確各類新建建築配建停車場及社會公共停車場中充電設施的建設比例,

辦公類建築按照不低於配建停車位的25%規劃建設;商業類建築及社會停車場庫按照不低於配建停車位的20%規劃建設;居住類建築按照配建停車位的100%規劃建設。與此同時,充電設施建設也將納入老舊社區綜合改造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