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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半年,農村住房建設出新規了,農民房屋要注意三大問題了

農村住房建設一向審批比較嚴格,整套手續辦下來要花費不少時間。

這種狀況發生的主要原因就是過去農村建房沒有相關規定的約束,導致農村房屋建設散亂,土地浪費嚴重。今年國家發放的農村住房建設管理新規中,擁有這些房屋的農民朋友要格外注意了。

第一,擅自選址建設房屋

每個地方政府都有相關的建房規定,

農民朋友翻蓋房屋只能在原有宅基地範圍內。而每個村委會規定的農村建設用地不一。農民朋友若是未辦理任何審批手續在農村建設用地之外的土地上擅自選址建設房屋,按照違規處理。

第二,擅自增加高度與面積

農村建房擅自增加房屋面積至其超占宅基地,擅自增加建房高度在二層以上的農民需要按照當地標準對超占面積繳納使用費。擅自增加建房高度,需要辦理准許手續,並請專業建築隊建設。

第三,擅自動工建設

農村大多數地區都在進行拆遷工作,

政府在此之前就會凍結辦理建房審批手續。農戶在房屋拆遷過程中擅自動工建設房屋不僅沒有建房手續、也有套取房屋拆遷補貼的嫌疑。擅自動工建設的房屋將被列入臨時搭建房屋進行拆遷處理,此種情況不給予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