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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SLE懷孕的這些知識你都知道嗎?

系統性紅斑狼瘡是一種常見的自身免疫性疾病,可累及多個臟器及系統,多發生於育齡期女性,因此合併妊娠的情況並不少見。但狼瘡患者在疾病控制後是可以懷孕、分娩的,

並且胎兒及新生兒亦不受影響。

1、系統性紅斑狼瘡患者在疾病控制前需要嚴格避孕

避孕措施包括:

①安全期避孕:嚴格計算月經週期,採用安全期方法進行避孕。

②避孕工具:包括安全套及宮內節育器,宮內節育器在我國應用較多,但狼瘡患者易併發感染,

不宜使用宮內節育器。

③避孕藥:僅含雌激素或雌孕激素混合的避孕藥易誘發狼瘡本病活動,故狼瘡患者如有必要盡可能服用僅含孕激素的避孕藥。

2、妊娠時機無統一標準

目前,狼瘡患者妊娠時機並無統一標準,但多數研究認為可考慮妊娠的條件如下:①疾病經過正規治療後緩解>6個月。②激素用量≤15 mg/d。③未使用妊娠禁忌的免疫抑制劑或停用此類藥物>6個月。④無重要臟器,如腎臟或中樞神經系統等受累。

⑤有腎臟受累的患者尿蛋白<0.5 g/24 h,血壓及腎功能正常。

3、妊娠期間監測

系統性紅斑狼瘡本身與妊娠之間互相影響,妊娠可能影響系統性紅斑狼瘡病情的活動度,系統性紅斑狼瘡亦可對產婦、胎兒甚至新生兒造成各類影響。因此,患者妊娠期間需密切監測與疾病活動相關的各項指標。

如病情平穩,可3個月左右隨診1次。如病情活動需縮短至2~4周隨診1次。成功的孕期監測離不開患者的配合,

所以適當地指導患者進行風濕免疫科及產科症狀監測極為必要。

風濕免疫科方面需要注意患者有無脫髮明顯、關節痛出現或加重、尿中泡沫增多或水腫加重,面部皮疹加重及進行性呼吸困難等。產科方面需要注意有無突發下腹部疼痛、陰☆禁☆道流血等。囑患者如出現上述症狀要及時就診。

4、妊娠期間治療

避免使用的藥物:

①非甾體類抗炎藥沒有明確致畸的報導,

但可能造成胎兒肺動脈高壓、動脈導管未閉及影響產程等。

②妊娠禁忌的免疫抑制劑包括環磷醯胺、甲氨蝶呤、來氟米特及嗎替麥考酚酯,以上藥物可能造成胎兒的明顯畸形。

可以使用的藥物:

①潑尼松:一般以最小劑量(10~15 mg/d)控制病情即可,有研究認為其對於分娩成功率提高有幫助。避免使用倍他米松或地塞米松,上述藥物可能影響胎兒生長發育。產程發動時可用琥珀酸氫化可的松100~200 mg靜脈滴注3 d。

②羥氯喹:在不增加胎兒畸形率的同時可控制病情,降低疾病復發率,有助於減少激素用量,同時對於產婦及胎兒的心臟有保護作用。

③硫唑嘌呤:可通過胎盤屏障,推薦劑量為2 mg/(kg·d),不增加致畸率,但要注意免疫抑制風險,如免疫球蛋白水準低下、病毒感染等。

④他克莫司:現在越來越多的研究認為妊娠期間使用他克莫司相對安全,可以在控制疾病活動的同時,減少疾病尤其是狼瘡腎炎的復發,甚至可以在哺乳期應用,尤其在應用其他免疫抑制劑效果不佳的情況下。有研究表明他克莫司可控制疾病活動,減少疾病復發且不影響胎兒。

⑤環孢素:在必要時也可在妊娠期間使用,不具有致畸性,但有新生兒低體重或早產可能。

⑥阿司匹林:適用于高危先兆子癇或抗磷脂抗體陽性患者,尤其小劑量(75~150 mg)相對安全,但長期應用需注意血液系統影響及胃腸道反應。

⑦生物製劑:目前對於該類藥物在妊娠期間使用的研究相對較少,CD20單抗及腫瘤壞死因數的使用需慎之又慎。

⑧肝素及低分子肝素:由於上述藥物既不通過胎盤也不從乳汁分泌,且部分系統性紅斑狼瘡患者可合併磷脂綜合征,因此可在孕期甚至哺乳期使用,使用期間需監測凝血功能變化。

妊娠終止條件:

妊娠終止常由於系統性紅斑狼瘡合併妊娠導致妊娠不良事件發生率增高所致。妊娠終止情況:

①妊娠後疾病活動度較高且藥物積極治療病情未見好轉,如出現心力衰竭、急性呼吸窘迫綜合征、腎功能進行性下降、尿蛋白進行性增多,必須終止妊娠保證產婦安全。

②病理妊娠:尤其是合併磷脂綜合征或低補體血症影響胎盤成熟等,常見的病理妊娠情況包括自然流產、胎死宮內、胎兒出現嚴重畸形必須引產、胎兒宮內缺氧或胎兒發育不良,生長遲緩,經治療仍無效,須終止妊娠。

③妊娠中產檢發現胎盤功能下降而胎兒已經成熟或妊娠晚期評分>7分,由產科專科醫師決定患者分娩方式為陰☆禁☆道分娩或剖宮產。

5、分娩後治療

有研究認為妊娠過程中補體升高,抗核抗體可逐漸轉陰,病情暫時緩解,但分娩後由於孕激素水準下降,泌乳素水準升高,有誘發系統性紅斑狼瘡活動的可能。因此建議產後第1天,琥珀酸氫化可的松200~300 mg靜滴;產後第2天,琥珀酸氫化可的松160~200 mg靜脈滴注;產後第3天恢復產前劑量,潑尼松至少10 mg/d維持6周。

6、哺乳期注意事項

①建議患者最好不要親自餵養嬰兒,避免加重身心負擔或勞累等誘發狼瘡活動及系統性紅斑狼瘡相關抗體如抗核抗體等通過母乳進入胎兒體內,如需親自餵養,應多休息。

②可用潑尼松和甲潑尼龍,因其在乳汁中僅以低濃度存在。

③潑尼松>20 mg/d時,必要時需服藥4 h後再哺乳或避免哺乳,因潑尼松可通過乳汁分泌。

④避免使用硫唑嘌呤等可通過乳汁分泌的免疫抑制劑。

⑤現在的部分研究表明,他克莫司在哺乳期可以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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減少疾病尤其是狼瘡腎炎的復發,甚至可以在哺乳期應用,尤其在應用其他免疫抑制劑效果不佳的情況下。有研究表明他克莫司可控制疾病活動,減少疾病復發且不影響胎兒。

⑤環孢素:在必要時也可在妊娠期間使用,不具有致畸性,但有新生兒低體重或早產可能。

⑥阿司匹林:適用于高危先兆子癇或抗磷脂抗體陽性患者,尤其小劑量(75~150 mg)相對安全,但長期應用需注意血液系統影響及胃腸道反應。

⑦生物製劑:目前對於該類藥物在妊娠期間使用的研究相對較少,CD20單抗及腫瘤壞死因數的使用需慎之又慎。

⑧肝素及低分子肝素:由於上述藥物既不通過胎盤也不從乳汁分泌,且部分系統性紅斑狼瘡患者可合併磷脂綜合征,因此可在孕期甚至哺乳期使用,使用期間需監測凝血功能變化。

妊娠終止條件:

妊娠終止常由於系統性紅斑狼瘡合併妊娠導致妊娠不良事件發生率增高所致。妊娠終止情況:

①妊娠後疾病活動度較高且藥物積極治療病情未見好轉,如出現心力衰竭、急性呼吸窘迫綜合征、腎功能進行性下降、尿蛋白進行性增多,必須終止妊娠保證產婦安全。

②病理妊娠:尤其是合併磷脂綜合征或低補體血症影響胎盤成熟等,常見的病理妊娠情況包括自然流產、胎死宮內、胎兒出現嚴重畸形必須引產、胎兒宮內缺氧或胎兒發育不良,生長遲緩,經治療仍無效,須終止妊娠。

③妊娠中產檢發現胎盤功能下降而胎兒已經成熟或妊娠晚期評分>7分,由產科專科醫師決定患者分娩方式為陰☆禁☆道分娩或剖宮產。

5、分娩後治療

有研究認為妊娠過程中補體升高,抗核抗體可逐漸轉陰,病情暫時緩解,但分娩後由於孕激素水準下降,泌乳素水準升高,有誘發系統性紅斑狼瘡活動的可能。因此建議產後第1天,琥珀酸氫化可的松200~300 mg靜滴;產後第2天,琥珀酸氫化可的松160~200 mg靜脈滴注;產後第3天恢復產前劑量,潑尼松至少10 mg/d維持6周。

6、哺乳期注意事項

①建議患者最好不要親自餵養嬰兒,避免加重身心負擔或勞累等誘發狼瘡活動及系統性紅斑狼瘡相關抗體如抗核抗體等通過母乳進入胎兒體內,如需親自餵養,應多休息。

②可用潑尼松和甲潑尼龍,因其在乳汁中僅以低濃度存在。

③潑尼松>20 mg/d時,必要時需服藥4 h後再哺乳或避免哺乳,因潑尼松可通過乳汁分泌。

④避免使用硫唑嘌呤等可通過乳汁分泌的免疫抑制劑。

⑤現在的部分研究表明,他克莫司在哺乳期可以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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