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民朋友注意了,2017下半年農村醫保有變,這3種情況不予報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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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農合新規作為農民一項基本醫療保障制度,為農民看病提供了很多便利,使更多的人享受到更好的醫療待遇。以前沒有新農合時,
一、不在定點醫療機構就醫不予報銷
農民們在辦理新農合的時候,都會被告知新農合的定點醫療機構。所以農民朋友在就醫時應當選擇新農合指定的醫院,這樣報銷的額度是最高的。但還是有很多農民喜歡去離自己近的醫院就診,這樣是不能報銷的。另外,如果定點醫療機構是當地縣醫院,
二、私自轉院不予報銷
有的農民因為治病,可能會從一個醫院跑到另一個醫院,但是一定要記得辦理好轉院手續,要經過醫院的批准。如果在沒有得到醫院批准的情況下就私自去別的醫院就診,這種情況按照規定也是不符合新農合報銷規定的。轉院後的醫療費用,需由農民自費。
三、超過報銷時限不予報銷
一般病人在出院的時候就直接在醫院視窗進行新農合費用結算,但有時候可能因特殊情況在出院的時候無法直接結算報銷。這種情況在出院之後也是能夠報銷的,但是有時效限制。按照規定,新農合只能報銷本年度的醫療費用,如果農民住院的費用超過1年期限之後則不予報銷。而在外地治療的農民,報銷的時限是在3個月內完成,
農民交新農合就是為了能在自己生病的時候獲得一定的保障,尤其是大病,報銷費用可以減輕很多負擔。但是新農合報銷也必須要遵循一定的規則,農民們事先一定要多多瞭解,避免因一時疏忽給自己造成不必要的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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