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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度思考:共用單車何時休?擺地攤租車被吹成胖豬註定上不了天

從共用單車肇始,共用經濟一時火熱無二。共用充電寶、共用雨傘、共用睡眠艙、共用馬紮、共用遛娃車、共用閱讀相繼誕生。

2017年的共用經濟真是風起雲湧。

共用經濟的本質卻不是“共用”

什麼是共用經濟?說白了是物品或服務共用使用權的一種經濟模式,是讓渡和獲得使用權,而不是像傳統銷售模式的轉移所有權,其本質是整合閒散資源,促進資源的最大化利用。

然而縱觀目前存在的共用形式,其實卻是一種租賃模式:運營商批量化投入然後出租給使用者收取租賃費。

就像早就出現的租車一樣。掛著羊頭賣狗肉而已。無非給傳統的租賃生意冠個高大上的新名稱,以吸引公眾和投資人的關注。一者為推廣,一者為融資。

現在這個社會,做什麼都不是先想市場,都是奔著融資圈錢。整天都盯著誰誰融資了多少。如果沒有市場潛力、沒有市場前景,能走多遠呢?所以很快便死了一大片。

那麼,且不論是“共用”也好,

“租賃”也好,有潛力、有前景也是好項目,也是值得推廣的。

那麼,潛力和前景又從何而來呢?

市場需求、市場潛在需求——沒有需求創造需求。

站在風口上,豬都能飛上天。

而這所謂的風口往往是有些人“吹”出來了的!

共用單車就一頭被“吹”上天的“豬”!

共用單車到底誰之需?

發展共用單車,首先便要問問是為解決什麼需求?

交通出行。

講得潮一點,解決最後一公里的交通出行,一般理解為公交之後的延伸。

真是奇怪,自行車這種非常落後的交通方式怎麼會“死灰復燃”大行其事呢?

中國是自行車大國,曾經中國人把自行車作為主要交通工具,然後又把自行車作為一種休閒運動方式。

中國城市自行車交通的發展經歷了 “傳入-緩慢增長-迅速增長-迅速衰退-緩慢衰退” 的過程。

相應的,政府對自行車交通的態度也經歷了 “鼓勵-限制-重新審視-適當鼓勵” 的轉變。

自行車交通在城市尤其是大城市寂滅之後又被重新重視,被定義為“補充者”而納入整個城市交通體系之中,作為與公共交通的接駁與搭配。

然而,自從共用單車被大量投放後,自行車交通就不再僅僅是局限於公交的接駁與搭配了,只要方便、只要想,

隨時都可以騎自行車了。甚至很多比較近距離的交通,有些民眾也都放棄了公交改為自行車了。

市場有這麼強烈的需求麼?以至於運營商有這麼大的熱情、投入巨額資金來發展。

對於民眾而言,當然是車越多越好,不想走路了隨時有自行車可以騎確實好。

可是單車不能招之即來揮之即去,不騎用的時候它就會靜靜的擺放在那邊。

所以當民眾不想騎車時呢就會覺得它很礙眼,甚至阻礙交通。

而現實也確實是,大量的單車圍繞著月臺擺放,嚴重占道、堵礙行人。各個城市越來越車滿為患,除了月臺外,單車大量充斥著商業中心、人口集中區。

相比目前擁堵的城市機動交通,自己騎個自行車在近距離範圍內確實自由快捷得多。

而如果試想一輛公車的人全部騎自行車呢?不多,按五六十人算吧。那畫面……

不是壯觀,而是災難!

而對於運營商而言,有資本是投越多、市場佔有越高越好,這樣才有漂亮的資料,才能進一步融資,再進一步提高市場佔有率……

難道城市要被自行車淹沒了才好麼?

那城市需要什麼樣的交通呢?

城市交通要兼顧平衡,不能只為單一某一人群考慮。城市交通要考慮安全、秩序、環保、效率,還要兼顧居民活動的空間。

你不可能為了照顧騎行,把所有的空間都做成了道路吧?

自行車交通真的綠色環保嗎?

有論調認為自行車交通經濟、低碳、綠色、環保。

對個人而言,也許是。

對社會而言,其實不儘然。

那是只看到自行車在路面上騎行單一的一面。沒有看到對產業、配套等相關資源的影響。

中國自行車交通盛行時是什麼樣子呢?

那時候還沒有這麼大的城市,那時候還沒有這麼多的人口,那時候還沒有這麼多汽車,那時候還沒有這麼快的節奏,那時的社會還比較落後。

而如今的城市已不可同日而語。

你能想像從東五環騎到西五環嗎?

你能想像城市道路上密密麻麻的自行車嗎?

如今的城市已如此擁擠堵塞,還有多少空間可以讓給自行車?即使開闢了自行車道,卻是從人行道上擠出來的。一條窄窄的自行車道又能同時容納幾輛自行車呢?

再說冬天寒冷、夏天炎熱、雨雪天氣它也不好用。

效率低下、安全性差、舒適性差……

所以在大城市它只能是補充和搭配。

而在小城市尤其是城鎮它還是很好的交通工具。

它也可以是很好的休閒健身運動項目。利用的是閒暇、閒散的資源(時間、空間資源)。

難道能把現有的汽車清理出城市嗎?

耗費巨大的資源發展自行車交通可以說一點都不“環保”。

共用單車“慷全社會之慨”的擺地攤租車經營方針

正如前文所說,一個人、兩個人騎著自行車會顯得很方便(可以自由穿梭),因為沒有人與之相爭。而如果全民呢?那就變成超級嚴重的競爭了——大家互相激烈爭搶!

然而,共用單車企業是不管這些的。市場車輛越投越多。

城市各個角落隨處可見共用單車,這正是共用單車的“車海”戰術。

可以說,它是以全城市的空間資源來支撐它的瘋狂擴張——而且是看誰擠佔得多、擠佔得快!

相比而言,社會公共自行車(有樁共用單車)一般都有專門的停車場所,而場所也有專門的規劃。個人的自行車個人都會自行收管,也會珍惜的停放好。

共用單車卻很土豪的無視亂扔與丟棄,丟了壞了再買,反正融資嘛!

如果讓共用單車企業都開店面來經營這一“租車”生意,試問現如今有哪一家企業能開得起?有哪一家能如此豪爽的大手筆投放自行車?

可是你不開店面,憑什麼社會公共空間都給你亂停放車?經營不就應該要有自己的經營場所嗎?憑什麼把整個城市變成他們家的經營場所?

就像擺地攤——隨意把商品放個地方就進行銷售經營。其實擺地攤也不能這麼隨意,都有一些專門的區域、特別的時間段(一般利用晚上時間)。而共用單車卻就這麼的隨意——隨時隨地、肆無忌憚!

市場需求不是單一一味滿足個人的需求,那人們更想騎電動車、摩托車呢?社會能滿足嗎?不能!社會要站在城市全域規劃和未來可持續發展的角度來思考問題。

說白了,共用單企業車就是為一己之私利、無償佔用城市公共資源——“慷全社會之慨”的擺地攤“偷盜”經營者!

而且、竟然還理直氣壯地叫得那麼高大上!

城市不僅是要嚴加管控,本就應該從一開始就杜絕!

誰要發展誰就建場所去!

要不然,如果我發展共用汽車呢?

甚至阻礙交通。

而現實也確實是,大量的單車圍繞著月臺擺放,嚴重占道、堵礙行人。各個城市越來越車滿為患,除了月臺外,單車大量充斥著商業中心、人口集中區。

相比目前擁堵的城市機動交通,自己騎個自行車在近距離範圍內確實自由快捷得多。

而如果試想一輛公車的人全部騎自行車呢?不多,按五六十人算吧。那畫面……

不是壯觀,而是災難!

而對於運營商而言,有資本是投越多、市場佔有越高越好,這樣才有漂亮的資料,才能進一步融資,再進一步提高市場佔有率……

難道城市要被自行車淹沒了才好麼?

那城市需要什麼樣的交通呢?

城市交通要兼顧平衡,不能只為單一某一人群考慮。城市交通要考慮安全、秩序、環保、效率,還要兼顧居民活動的空間。

你不可能為了照顧騎行,把所有的空間都做成了道路吧?

自行車交通真的綠色環保嗎?

有論調認為自行車交通經濟、低碳、綠色、環保。

對個人而言,也許是。

對社會而言,其實不儘然。

那是只看到自行車在路面上騎行單一的一面。沒有看到對產業、配套等相關資源的影響。

中國自行車交通盛行時是什麼樣子呢?

那時候還沒有這麼大的城市,那時候還沒有這麼多的人口,那時候還沒有這麼多汽車,那時候還沒有這麼快的節奏,那時的社會還比較落後。

而如今的城市已不可同日而語。

你能想像從東五環騎到西五環嗎?

你能想像城市道路上密密麻麻的自行車嗎?

如今的城市已如此擁擠堵塞,還有多少空間可以讓給自行車?即使開闢了自行車道,卻是從人行道上擠出來的。一條窄窄的自行車道又能同時容納幾輛自行車呢?

再說冬天寒冷、夏天炎熱、雨雪天氣它也不好用。

效率低下、安全性差、舒適性差……

所以在大城市它只能是補充和搭配。

而在小城市尤其是城鎮它還是很好的交通工具。

它也可以是很好的休閒健身運動項目。利用的是閒暇、閒散的資源(時間、空間資源)。

難道能把現有的汽車清理出城市嗎?

耗費巨大的資源發展自行車交通可以說一點都不“環保”。

共用單車“慷全社會之慨”的擺地攤租車經營方針

正如前文所說,一個人、兩個人騎著自行車會顯得很方便(可以自由穿梭),因為沒有人與之相爭。而如果全民呢?那就變成超級嚴重的競爭了——大家互相激烈爭搶!

然而,共用單車企業是不管這些的。市場車輛越投越多。

城市各個角落隨處可見共用單車,這正是共用單車的“車海”戰術。

可以說,它是以全城市的空間資源來支撐它的瘋狂擴張——而且是看誰擠佔得多、擠佔得快!

相比而言,社會公共自行車(有樁共用單車)一般都有專門的停車場所,而場所也有專門的規劃。個人的自行車個人都會自行收管,也會珍惜的停放好。

共用單車卻很土豪的無視亂扔與丟棄,丟了壞了再買,反正融資嘛!

如果讓共用單車企業都開店面來經營這一“租車”生意,試問現如今有哪一家企業能開得起?有哪一家能如此豪爽的大手筆投放自行車?

可是你不開店面,憑什麼社會公共空間都給你亂停放車?經營不就應該要有自己的經營場所嗎?憑什麼把整個城市變成他們家的經營場所?

就像擺地攤——隨意把商品放個地方就進行銷售經營。其實擺地攤也不能這麼隨意,都有一些專門的區域、特別的時間段(一般利用晚上時間)。而共用單車卻就這麼的隨意——隨時隨地、肆無忌憚!

市場需求不是單一一味滿足個人的需求,那人們更想騎電動車、摩托車呢?社會能滿足嗎?不能!社會要站在城市全域規劃和未來可持續發展的角度來思考問題。

說白了,共用單企業車就是為一己之私利、無償佔用城市公共資源——“慷全社會之慨”的擺地攤“偷盜”經營者!

而且、竟然還理直氣壯地叫得那麼高大上!

城市不僅是要嚴加管控,本就應該從一開始就杜絕!

誰要發展誰就建場所去!

要不然,如果我發展共用汽車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