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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媽要彩禮38萬8,男朋友沒錢,發來一照片,我媽樂得合不攏嘴

我爸媽在我很小的時候離婚了,離婚的時候我媽不要我的撫養權,是我爸養的我。可是沒過兩年我爸去世了,沒辦法我就只有跟著我媽。我媽基本上不管我,有時把我丟給姨媽,

有時讓我自己做飯。而她就打扮得很妖豔和其他男人約會。

後來一個比我媽小五歲的叔叔到了我家,成了我的後爸。後爸還有一個兒子比我略小。後爸來到我家,也不怎麼幹事,他和我媽經常約人到我家打牌,後來我媽基本上把我爸離婚時分給她的錢都輸光了。

後爸也不是省油的燈,什麼都想著給他兒子,但是因為後爸比較帥,嘴巴又甜,我媽特別喜歡他,對他言聽計從。

我戀愛了,物件是一個農村的男孩子。可能從小只爸爸比較疼我,所以我找物件也是按照我爸爸的標準找的,靦腆,善良,有擔當,雖然他沒錢可是我認定他了。我媽不喜歡他說他不會說話。

結婚的時候我媽說要38萬8彩禮,說房子不加我名字,只要彩禮給38萬8就行了。養我這麼多年是我報答她的時候了。男朋友拿不出這麼多錢,我其實也不想他拿這麼多錢,沒准都是後爸出的餿主意呢!我媽說男朋友拿不出彩禮就滾蛋!

男朋友回家了,過了兩天,男朋友給我媽拍來了張照片,是一份拆遷公告,原來男朋友家的宅基地馬上拆遷了,

男朋友說願意把宅基地轉讓給我媽,讓我媽去領這個拆遷賠償款。

農村的宅基地至少也有四五十萬吧,只是流程比較慢,拿錢時間稍微久點。我媽樂得合不攏嘴。我一點都高興不起來,我和我媽沒有感情,她拿著錢估計又會和後爸出去鬼混或者給後爸的兒子!我該怎麼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