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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親歷的司改——曹宇:帶著匠人精神,查辦基層衛生院 “小官大貪”案!

01

自行提請立案與否

壓力山大,從容應對

2017年3月3日(週五)臨近下班,區衛生局將某衛生院收費員顧某某涉嫌貪污70余萬的線索移送我院,同時顧某某也主動投案。分管檢察長隨即將該線索交由我辦理,並要求我儘快拿出處理意見,這是我擔任員額檢察官以來接手的第一起大案,顧某某,也可謂是“小官大貪”的典型代表。

說實在的,當時我特別緊張,突如其來的案件要我在短時間內拿主意。之所以壓力山大,這是因為案發單位移送、嫌疑人投案自首的案件,金額巨大,社會關注程度高,不能及時處理或辦的不好都會給檢察機關帶來負面影響。同時,該案是利用電腦軟體系統實施貪污的新型案件,我沒有經驗,案情也較為複雜。更重要的是,習慣了司改前先由領導決策拍板、後再由我們承辦案件的模式。

可現在,對照職權清單,員額檢察官必須自行對線索進行審查評估、提出初查建議、提請立案或不立案。

我簡要瞭解案情後,隨即要求我們辦案組的檢察官助理、書記員連夜加班。當晚,我們接收了移交的相關手續資料,受理了顧某某的投案自首,製作了詢問筆錄,同時也收集了部分書證。

通過上述工作

我理清了犯罪的主要手段

即顧某某通過電腦收費軟體

趁一人值班之際擅自違規進行作廢發票的操作

以隱匿、謊報、瞞報收入的方式

截留、侵吞公款

當天夜裡,我電話向分管院領導進行了彙報,“有犯罪事實,但主體是否適格、犯罪金額如何確定還不明確,需進一步初查才能決定是否立案。

”領導批准了我的建議。

02

自行組織安排調查取證

駕輕就熟,全面客觀

考慮要即刻作出是否提請立案的決定,週六,我們全體組員放棄了休息。我們一同到案發單位查帳,瞭解收費員工作職責、收費流程及財務制度。當我查明收費員具有收取、保管、上繳公款的職責後,心中有底,國家工作人員的定性是沒問題了。但是,犯罪金額如何確定?貪污罪的直接證據在哪裡?這可是定罪量刑的核心關鍵,解決不了這個問題則將前功盡棄。本案的疑難點也就在這裡,財務帳目上沒有直接證據,顧某某的作案手法也不同于傳統的虛報冒領或虛設開支,一切證據都要靠自己重新摸索。

經深入調查後發現,正常退費的病人會上交原始發票,發票上還會有醫生的簽字確認。也就是說,如果能獲取伺服器上所有退費記錄的電子資料,再與財務部門保管的正常退費的原始票據進行比對,就能得出“異常退費”的資料,這基本上就是貪污的數額。於是,我一方面聯繫軟體工程師提供電子資料,另一方面讓衛生院財務部門提供退費的發票憑證,並協同助理、書記員共同比對分析。由於作案時間跨度長達2年,工作量巨大,準備、複印、分析、比對、製錶的時間花了接近一周,但因為這是確定犯罪金額的唯一有效辦法,不親自審查比對,不敢輕下結論。終於,立案問題得到了解決。

偵查階段,我訊問了犯罪嫌疑人,詢問了院長、會計、出納、軟體工程師、患者等18名證人,製作筆錄21份,收集了人事檔案、財務帳目、就診發票、銀行交易明細等書證,調取了嫌疑人作案時的監控錄影,共製作形成卷宗21冊。不僅如此,我高度重視對新證據的收集,邀請有鑒定資質的技術人員對伺服器進行了勘驗,提取了電子資料證據。多措並舉,全面取證,而且證據確實、充分。

03

我要對案件終身負責

匠人精神,一絲不苟

小官大貪

堅決排除合理懷疑。在出示“異常退費”資料清單後,嫌疑人承認全部金額均被自己貪污,沒有異議。如果馬虎一點,直接將上述金額認定為貪污金額,就可以就此結案,而且公訴人和律師也未必會提出質疑。然而,員額檢察官的使命感和責任感不允許我有絲毫懈怠,我仔細比對1090項異常退費記錄,發現絕大部分就診發票是自費患者的,極少數涉及職工醫保、居民醫保及農保,我不得不提出合理懷疑,為何非自費患者的發票也能擅自作廢?經查,上述三類患者在特定時期的就診方式與自費病人一樣,嫌疑人的電腦使用權限可以操作實現,故該懷疑可以排除。

重調查、輕口供,堅持疑罪從無

是你貪的,一分錢也別想跑掉;

不是你貪的,一分錢也不會隨意認定,無罪證據也要確實充分。

我翻閱所有票據發現,絕大部分發票的金額均在500至2000元,且有患者名字,唯有一張6300元署名為“安格特塑膠” 發票讓我眼前一亮。一看就是企業名稱,但經全國企業信用公示系統查詢,沒有一家企業是這個名字,但在常州本地有三家企業的名稱中包含“安格特”三個字。於是,我們先後至該三家企業調查,查實該三家企業均未有員工至案發單位就診並開具發票。我們帶著疑點再次訊問犯罪嫌疑人,顧某某才回憶起來,“當時以為自己截留公款被發現了,於是開具了一張體檢費發票先入帳6300元填補被作廢的金額,想瞞天過海,安格特塑膠的名字是自己隨便取的。”上述證據表明,這6300元不能計入貪污罪金額,嫌疑人和案發單位均對我們偵查工作的仔細心服口服。

計算金額,我們更專業、更精准。案發單位移交的貪污涉案金額為748460.36元,但計算方式較為隨意草率,依據也不足。我們偵查查明:2015年4月至2017年2月,犯罪嫌疑人顧某某在擔任常州市新北區龍虎塘衛生院收費員期間,利用其負責收取、保管、上繳單位現金收入及操作電腦收費軟體系統的職務便利,擅自在電腦收費軟體系統上進行虛假的作廢發票操作,先後虛假作廢患者門診收費票據1089張,截留並侵吞單位現金收入應該是人民幣746916.17元,後將上述款項用於歸還信用卡透支款、遊戲充值等個人揮霍消費。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

上述是我擔任員額檢察官以來辦結的第一起案件,從線索受理、初查、立案、取證到結案,親力親為,敢於擔當。不僅實現了快偵快結,而且保質保量,公訴人審查後直接起訴了,沒有退查也沒有任何補證,起訴認定與偵查認定完全一致。此外,我還堅持偵防同步、懲防並舉,結案的同時我就案發單位存在的制度缺失、監管缺位、廉政教育開展不力等問題提出了檢察建議,並組織該衛生院中層幹部進行了案例剖析和警示教育。此外,我還及時與區衛生局回饋案件情況,協同紀檢部門對其他衛生院類似情況進行了督查,並查處了另一衛生院兩名收費員通過類似方式截留2萬餘元公款的情況,相關部門也及時進行了處理。

司改,賦予我職權,但更是給予我責任,我會時刻以工匠精神對待每一起案件,確保案件品質經得起歷史檢驗。讓無罪之人免受冤屈,讓有罪之人接受公正審判!

作者:常州市新北區檢察院 曹宇

心中有底,國家工作人員的定性是沒問題了。但是,犯罪金額如何確定?貪污罪的直接證據在哪裡?這可是定罪量刑的核心關鍵,解決不了這個問題則將前功盡棄。本案的疑難點也就在這裡,財務帳目上沒有直接證據,顧某某的作案手法也不同于傳統的虛報冒領或虛設開支,一切證據都要靠自己重新摸索。

經深入調查後發現,正常退費的病人會上交原始發票,發票上還會有醫生的簽字確認。也就是說,如果能獲取伺服器上所有退費記錄的電子資料,再與財務部門保管的正常退費的原始票據進行比對,就能得出“異常退費”的資料,這基本上就是貪污的數額。於是,我一方面聯繫軟體工程師提供電子資料,另一方面讓衛生院財務部門提供退費的發票憑證,並協同助理、書記員共同比對分析。由於作案時間跨度長達2年,工作量巨大,準備、複印、分析、比對、製錶的時間花了接近一周,但因為這是確定犯罪金額的唯一有效辦法,不親自審查比對,不敢輕下結論。終於,立案問題得到了解決。

偵查階段,我訊問了犯罪嫌疑人,詢問了院長、會計、出納、軟體工程師、患者等18名證人,製作筆錄21份,收集了人事檔案、財務帳目、就診發票、銀行交易明細等書證,調取了嫌疑人作案時的監控錄影,共製作形成卷宗21冊。不僅如此,我高度重視對新證據的收集,邀請有鑒定資質的技術人員對伺服器進行了勘驗,提取了電子資料證據。多措並舉,全面取證,而且證據確實、充分。

03

我要對案件終身負責

匠人精神,一絲不苟

小官大貪

堅決排除合理懷疑。在出示“異常退費”資料清單後,嫌疑人承認全部金額均被自己貪污,沒有異議。如果馬虎一點,直接將上述金額認定為貪污金額,就可以就此結案,而且公訴人和律師也未必會提出質疑。然而,員額檢察官的使命感和責任感不允許我有絲毫懈怠,我仔細比對1090項異常退費記錄,發現絕大部分就診發票是自費患者的,極少數涉及職工醫保、居民醫保及農保,我不得不提出合理懷疑,為何非自費患者的發票也能擅自作廢?經查,上述三類患者在特定時期的就診方式與自費病人一樣,嫌疑人的電腦使用權限可以操作實現,故該懷疑可以排除。

重調查、輕口供,堅持疑罪從無

是你貪的,一分錢也別想跑掉;

不是你貪的,一分錢也不會隨意認定,無罪證據也要確實充分。

我翻閱所有票據發現,絕大部分發票的金額均在500至2000元,且有患者名字,唯有一張6300元署名為“安格特塑膠” 發票讓我眼前一亮。一看就是企業名稱,但經全國企業信用公示系統查詢,沒有一家企業是這個名字,但在常州本地有三家企業的名稱中包含“安格特”三個字。於是,我們先後至該三家企業調查,查實該三家企業均未有員工至案發單位就診並開具發票。我們帶著疑點再次訊問犯罪嫌疑人,顧某某才回憶起來,“當時以為自己截留公款被發現了,於是開具了一張體檢費發票先入帳6300元填補被作廢的金額,想瞞天過海,安格特塑膠的名字是自己隨便取的。”上述證據表明,這6300元不能計入貪污罪金額,嫌疑人和案發單位均對我們偵查工作的仔細心服口服。

計算金額,我們更專業、更精准。案發單位移交的貪污涉案金額為748460.36元,但計算方式較為隨意草率,依據也不足。我們偵查查明:2015年4月至2017年2月,犯罪嫌疑人顧某某在擔任常州市新北區龍虎塘衛生院收費員期間,利用其負責收取、保管、上繳單位現金收入及操作電腦收費軟體系統的職務便利,擅自在電腦收費軟體系統上進行虛假的作廢發票操作,先後虛假作廢患者門診收費票據1089張,截留並侵吞單位現金收入應該是人民幣746916.17元,後將上述款項用於歸還信用卡透支款、遊戲充值等個人揮霍消費。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

上述是我擔任員額檢察官以來辦結的第一起案件,從線索受理、初查、立案、取證到結案,親力親為,敢於擔當。不僅實現了快偵快結,而且保質保量,公訴人審查後直接起訴了,沒有退查也沒有任何補證,起訴認定與偵查認定完全一致。此外,我還堅持偵防同步、懲防並舉,結案的同時我就案發單位存在的制度缺失、監管缺位、廉政教育開展不力等問題提出了檢察建議,並組織該衛生院中層幹部進行了案例剖析和警示教育。此外,我還及時與區衛生局回饋案件情況,協同紀檢部門對其他衛生院類似情況進行了督查,並查處了另一衛生院兩名收費員通過類似方式截留2萬餘元公款的情況,相關部門也及時進行了處理。

司改,賦予我職權,但更是給予我責任,我會時刻以工匠精神對待每一起案件,確保案件品質經得起歷史檢驗。讓無罪之人免受冤屈,讓有罪之人接受公正審判!

作者:常州市新北區檢察院 曹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