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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陽得補217.5萬元!省環保廳公佈我省8月生態環境品質補償情況

9月2日,省環保廳公佈了全省8月份環境空氣品質和水環境品質生態補償金的支償、得補情況。8月全省生態補償工作共支償金額1906.1萬元,得補金額1614萬元。其中,支償金額最多的是洛陽市,

共475萬元;得補金額最多的是信陽市,共217.5萬元。

空氣品質:8市5縣需要支償1429.1萬元,10市5縣得補1230萬元

遵循“誰污染、誰賠償,誰治理、誰受益”的原則,我省嚴格落實按月實施生態補償。據瞭解,空氣品質補償是根據我省城市環境空氣品質目標3項因數計算,即可吸入顆粒物(PM10)濃度、細顆粒物(PM2.5)濃度、空氣品質優良天數。8月份,依據18個省轄市和10個省直管縣(市)空氣環境品質目標任務完成情況,全省城市環境空氣品質支償金額1429.1萬元,

得補金額1230萬元。

18個省轄市中,空氣品質需要支償的共有8個市,金額由高到低依次是:焦作440萬元、洛陽275萬元、安陽245萬元、濟源205萬元、鄭州65萬元、鶴壁25萬元、新鄉15萬元、三門峽5萬元;得補的共有10個市,金額由高到低依次是:南陽186.5萬元、駐馬店186.5萬元、信陽177.5萬元、周口159.5萬元、漯河141.5萬元、許昌96.5萬元、濮陽65萬元、商丘51.5萬元、開封33.5萬元、平頂山15萬元。

10個省直管縣(市)中,空氣品質需要支償的共有5個縣(市),金額由高到低依次是:滑縣71萬元、鞏義44萬元、長垣28萬元、蘭考6.1萬元、永城5萬元;得補的共有5個縣(市),金額由高到低依次是:固始41.4萬元、新蔡31.5萬元、鹿邑26.1萬元、鄧州9.9萬元、汝州8.1萬元。

水環境品質:4市1縣需要支償477萬元,11市3縣得補384萬元

河南省水環境品質生態補償包括地表水考核斷面、飲用水水源地、南水北調中線工程河南段和水環境風險防範的生態得償。

8月份,依據18個省轄市和10個省直管縣(市)水環境品質目標任務完成情況,全省共支償水環境品質金額477萬元,得補金額384萬元。

18個省轄市中,需要支償的共有4個市,金額由高到低依次是:洛陽200萬元、新鄉200萬元、濟源40萬元、開封30萬元;得補的共有11個市,金額由高到低依次是:濮陽80萬元、鄭州60萬元、安陽50萬元、信陽40萬元、周口40萬元、三門峽30萬元、焦作20萬元、商丘20萬元、鶴壁10萬元、南陽10萬元、駐馬店10萬元。

10個省直管縣(市)中,需要支償的共有1個縣,鹿邑7萬元;得補的共有3個縣(市),金額由高到低依次是:永城2萬元、蘭考1萬元、滑縣1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