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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日起 南陽市月最低工資標準上漲120元

9月7日,小編從南陽市人社局獲悉,10月1日起,我市將執行新的最低工資標準,中心城區最低工資標準上調至每月1570元,各縣上調至每月1420元,小時最低工資標準分別調整為14.5元、13元。

市人社局相關負責人介紹,最低工資標準是指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或者依法訂立的勞動合同約定時間內提供正常勞動的前提下,用人單位依法應當支付的最低勞動報酬。根據規定,月最低工資標準適用于全日制就業勞動者,小時最低工資標準適用於非全日制就業勞動者。

最低工資標準適用於我市行政區域內的企業、民辦非企業單位、有雇工的個體工商戶和與之形成勞動關係的勞動者。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與之建立勞動合同關係的勞動者,依照執行。“我市目前執行的月最低工資標準為中心城區1450元,各縣1300元,調整後分別上漲120元,從下月起開始執行。”該負責人說。

需要提醒的是,月最低工資標準包含職工個人繳納的養老保險費、醫療保險費、失業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

加班費、高溫補貼不計入最低工資標準。用人單位違反最低工資規定,勞動者可向當地勞動保障監察機構投訴,勞動保障監察機構將嚴肅查處各種違反最低工資規定的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