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歷史上女性最幸福的朝代,離婚改嫁是普遍情況
中國古代女人的地位一向比較卑微,因而對女子的束和教條,不僅嚴苛,甚至變態到“存天理,滅人欲”,我我們熟知的就有《女戒》三從四德,等等一系列的禮儀。
在中國歷史的多數時期,
可是偏偏有兩個朝代的女性,能夠自在尋求戀愛生存,也能夠離婚再嫁人。
古代女性假如穿越回古代,最適合的必然是漢朝和唐朝,為何這麼說呢?由於漢唐的時期對女人的管束沒有那麼苛刻,民包容性強,
先說說漢代吧,漢代對女性不是一般的寬容,二婚甚至三婚都是被許可的。漢代有好幾位二婚的太后,比方漢文帝的母親薄太后,原先是魏豹的小妾。
漢景帝的皇后,也就是漢武帝的母親王娡。
另有漢武帝的皇后衛子夫,本來是平陽公主加的歌姬,出身地位,後來卻當上了皇后。就是因為那個時候,
再說說唐代,唐代也是對女性相當包容的一個時期,唐代二婚的公主竟多達23位。唐代男子的開放水準超乎設想,不只公主二婚再嫁,平民百姓離婚再各自婚娶也是再正常不過的事情了。
甚至,唐代還有離婚協議,這份離婚協議書的主要內容是:“凡為夫婦之因,前世三生結緣,始配今生為夫婦。若結緣不合,比是冤家,故來相對;即以二心不同,難歸一意,快會及諸親,各還本道。願妻娘子相離之後,重梳嬋鬢,美掃峨眉,巧呈窈窕之姿,選聘高官之主。解怨釋結,更莫相憎。一別兩寬,各生歡喜
簡單的解釋,就是丈夫很寬容地說:如果沒有緣分,咱倆不如好合好散,
但是唐朝後期有女性殉夫的,對女性沒有前期沒那麼寬容了。到了宋朝程朱理學出現後,女性的愛情婚姻被徹底束縛住。婚姻沒有自主權,完全是父母之命。所以還是漢朝女子的幸福指數比較高。
女性的愛情婚姻被徹底束縛住。婚姻沒有自主權,完全是父母之命。所以還是漢朝女子的幸福指數比較高。